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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垂正下午主持陆委会例行记者会。(中评社 倪鸿祥摄) |
中评社台北5月9日电(记者 倪鸿祥)“教育部”近日依《两岸人民关系条例》与行政程序主动搜集、查核相关证据,并将疑涉违法的12家代办与仲介留学大陆的业者移请检调单位查处。陆委会副主委兼发言人邱垂正今天下午表示,目前政府政策并未开放为中国大陆教育机构在台办理招生及从事居间介绍的相关事宜,若触法可处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并科新台币100万元以下罚金。
邱垂正下午主持陆委会例行记者会,作出上述表示。
目前政府政策并未开放为中国大陆教育机构在台办理招生及从事居间介绍的相关事宜,这是《两岸人民关系条例》第23条相关规定,主要是因为两岸协商时未达成相关协议,中国大陆也没同意台湾的学校或相关机构代办与仲介留学大陆相关事宜。
邱垂正指出,由于相关法规还没完备,因此相关行为均属违法,依两岸条例第82条规定,可处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并科新台币100万元以下罚金,且已有判例。
邱垂正说,一旦发觉违法情事,一律会依法送处,这次“教育部”移送法办的事情,陆委会予以尊重,也尊重司法判决。另外,若涉广告行为,还可依法科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