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时,龚国平、武春生等人还用“小金库”来开支旅游、购物等,如2016年国庆节一起去湖南省张家界旅游,2016年底又一起到南丰县购买蜜桔……
由于寄养费被侵吞,社会寄养老人的生活费用便在五保户的政府补助中列支,导致敬老院全体老人的生活水平整体下降,平时吃的是青菜、豆腐,只有逢年过节敬老院养的猪杀了,伙食才能得到改善。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武春生、龚国平等人先后27次在饭店吃喝,产生费用2.2万元。
敬老院本是政府集中救助、赡养孤寡老人这一弱势群体的地方,武春生、龚国平等人作为管理者,不但没有履行好工作职责,还同流合污、“靠山吃山”,当起了“啃老族”,以降低老人生活质量的方式,侵占他们为数不多的生活费供自己挥霍,损害了孤寡老人的利益,破坏了敬老院形象,败坏了社会风气,严重违反了廉洁纪律和工作纪律。
2018年9月18日,乐安县纪委常委会、县监委监务会研究决定,给予龚国平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武春生、黄国保开除党籍处分,尤凤英留党察看一年处分。龚国平、武春生因犯贪污罪被乐安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来源:中央纪委监察网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