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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靖:里斯本大地震与康德哲学转向
http://www.CRNTT.com   2020-07-02 10:41:55


 
  里斯本大地震发生于1755年11月1日,震中位置为里斯本西约一百公里的大西洋底,地震有感半径达两百公里,地震引发的海啸浪高三十米,英、德、法三国均受其害(远在普鲁士的康德也注意到附近滕普林湖水出现“奇怪的”变化),死亡人数高达二十余万。此次地震为欧洲历史上最大地震,也是人类史上破坏性最大和死伤人数最多的地震之一。

  令人困惑的是,地震(以及随后蔓延的火灾)使得全城数百座教堂、修道院和其他公共建筑毁于一旦,但城中的妓院却完好无损,这一现象使得素以“虔诚”着称的耶稣会教士和神学家抓狂不已。新教神学家约翰·格奥尔格·齐默曼(1714-1795)认为天主教的圣人崇拜方式以及“异端”审判是地震发生的根本原因:地震发生的日子恰逢天主教的万圣节,便是显着的标志;而宗教裁判所在地震中率先被震塌则是“人神共愤”的必然结果。对此,天主教人士自是不敢苟同。1756年秋,葡萄牙最有影响的耶稣会士加布里埃尔·马拉格里达(1689-1761)发表著作《一种看法:这场大地震的真正起因》,对上述“谬论”严加驳斥。在书中,马拉格里达告诫包括新教徒在内的全体民众必须深刻反省:“别忘了啊,里斯本!毁灭我们房屋、宫殿、教堂和女修道院,燃起吞噬无数珍宝的大火,和让众生丧命的原因……是你罪孽深重的邪恶!”——这位教士坚决反对把里斯本大地震归结为自然现象,相反,他坚持认为这正是该国新教徒(他称之为“新基督徒”)倡导的罪恶生活方式诸如看歌剧、听音乐、赏斗牛等奢侈享乐所带来的恶果。

  与上述观点相似的是英国基督教神学家约翰·卫斯理(1703-1791)。他在1755年日记中写道:“地震是神意裁判的一种表达方式。”在地震之前,这位“卫斯理宗”的创始人不止一次观测到哈雷彗星,这使得他益发坚信上帝对“悖逆”子民的惩罚已迫在眉睫。事实上,大地震之后在牧师与神学家中最为流行的观点是:这场地震乃是上帝对子民的警示,也是末日来临的预兆——世人唯有忏悔罪孽并改变其生活方式始能获得拯救。

  不仅在宗教人士当中,大地震在启蒙运动“文人共和国”内部也引发了广泛争论,其中以伏尔泰-卢梭之争最为知名。欧洲文化名人伏尔泰获悉地震详情后,写下名诗《里斯本的灾难》。在诗中,他首先对“天谴论”提出质疑:地震若是天主的惩罚,婴儿何罪,也要受罚?其次,巴黎与伦敦存在更多败德的社会现象,为何却是罪恶程度较轻的里斯本遭受严惩?此外,伏尔泰藉此天灾,对当时盛行于欧洲思想界的“乐观主义”哲学提出严厉嘲讽和批判。首当其冲的是莱布尼茨(及其弟子克里斯蒂安·沃尔夫)对自然恶的理性解释及其“前定和谐说”,在伏尔泰看来,这是端居象牙塔中、脱离社会现实的学者炮制出的荒唐可笑的无稽之谈。在此之后,伏尔泰又在该诗的《作者序》中点名批评英国大诗人蒲柏(1688-1744),尤其是后者长篇哲理诗《人论》(1734)中的格言“现实就是合理”(或译为“一切都很好”)——按照蒲柏的见解:个别的不幸是有意义的,因为它能促进普世的福祉。相对于莱布尼茨的愚蠢而“天真”,伏尔泰认为蒲柏的说法既荒谬又“残酷”——高谈阔论人间苦难必要性的哲学太过冷酷无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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