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不断扩大外资金融机构业务范围。比如,不再对外资证券公司业务范围单独设限,实现内外资一致。允许外资银行经市场化评价后获得债务投资工具主承销商资质,允许外资银行分行及子行获得基金托管资质等。
三是持续提高资本市场双向开放程度。今年前9个月,外资累计增持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7191亿元。近期,富时罗素宣布拟将中国国债纳入其世界国债指数。
如何持续推动金融业开放,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金融展业环境?
易纲表示,第一,全面实施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推动开放理念和模式的转变。尽管我国金融业开放步伐很快,但我们在同外资金融机构、境外央行的沟通中也注意到,外资在机构准入和展业限制解除后,仍需申请诸多许可,面临不少操作性问题,对金融业开放的诉求依然较多,这表明金融业向负面清单管理的转变还有不少工作要做。
“负面清单与金融业持牌经营并不矛盾,负面清单模式下,金融机构的准入和展业也必须满足资质要求、持牌经营。负面清单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也并不矛盾,负面清单模式下,监管部门可将更多的资源从准入管理转向事中事后监管,实现监管效能的提升。”易纲认为。
第二,统筹推进金融服务业开放、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和人民币国际化。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要增强人民币汇率弹性,更好地发挥汇率在宏观经济稳定和国际收支平衡中的“自动稳定器”作用。人民币国际化要坚持市场主导,监管当局主要是减少对人民币跨境使用的限制,顺其自然。新形势下的人民币国际化可在坚持市场主导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对本币使用的支持体系,为市场作用的发挥创造更好的环境和条件。
第三,在加快开放的同时防范风险。加强宏观审慎管理,提高金融监管的专业性和有效性,建好各类“防火墙”,提高防范和化解重大风险的能力,使监管能力与开放水平相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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