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世界人权事业健康发展
贫困不仅是经济问题,更关乎基本的公民权利能否实现。中国在减贫脱贫工作中始终遵循“生存权发展权是首要人权”的理念,在实践中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减贫成就,成为中国人权事业进步的显着标志。
生存权是一切人权的基础。贫困阻碍了生存权的实现,是对人权的严重限制。消除贫困既是保障人权也是实现其他人权的前提和条件。中国减贫扶贫的历史性成就大幅提高了贫困人口生活水准,改变了贫困地区的落后面貌,使数以亿计的农村贫困人口摆脱绝对贫困,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得到显着提升。
经过多年探索实践,中国积累了通过减贫促进人权事业发展的成功经验,为贫困人口的发展权提供了切实保障。《中国的减贫行动与人权进步》白皮书指出: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建立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用法治保证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使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实现共同富裕。
中国的扶贫模式具有可持续发展的特点,坚持推进精准脱贫,鼓励自主脱贫,改变了以往救济式的扶贫方式,政府通过产业开发、生态脱贫、易地搬迁等方式,从为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输血”转变为“造血”,有效提升了贫困人口的自我积累、自我发展能力。
2016年国务院印发《“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明确提出了贫困地区发展和贫困人口脱贫的主要指标,其中除了收入指标外,还包括义务教育、住房等方面的指标。政府通过实施教育扶贫和产业扶贫等,全方位地为中国贫困人口的生存权与发展权提供了可靠保障。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政府高度重视构建与完善贫困者的权利保障制度,制定和落实最低生活保障、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社会救助等一系列社会保障制度。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社会救助等其他社会保护机制的建立,以及慈善事业的发展和对口协作扶贫机制的完善,形成了扶贫开发工作的强大合力。
在基础教育领域,中国相继开展了以“扫盲”和普及九年义务教育为主的基础教育扶贫策略,保障贫困人口基本受教育权,取得了良好的减贫效果。在职业教育领域,中国通过帮扶贫困家庭子女接受职业教育与帮扶农民工接受职业教育培训的方式,提高贫困人口脱贫能力。在高等教育领域,中国保障高等教育入学机会平等,提高贫困人口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
为促进农民工队伍技能素质全面提升,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面向农村贫困劳动力开展就业技能培训,为农村贫困人口提供免费职业指导、介绍等公共就业服务,促进他们进城务工和稳定就业。随着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投入的大量增加,中国贫困地区的特色优势产业迅速发展,生态环境显着改善,贫困群众生活质量稳步提升。
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北京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 执笔:李文、王尘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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