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北京7月2日电/网评:港区国安法是对一国两制的坚决维护
来源:中国网 作者:张弦,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国际战略研究院副教授
2020年6月3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港区国安法),再次宣告:香港,是中国的土地。
6月18日港区国安法(草案)出台后,已经引起社会各界热议。其中,驻港国家安全公署、香港国安委等制度设计尤为引人注目。
机构是职能、权力和资源的载体。有机构,政策才有执行的责任主体,制度才可落地。一些观点认为,港区国安法过于强调中央权力,担心未来会变为“一国一制”,这是对此次立法的最大曲解。港区国安法对相关机构与人员的设计安排,充分体现了对各方因素的审慎考虑与统筹平衡。特别是通过妥善处理三对关系,坚定维护了“一国两制”。
平衡中央与地方
自国家出现于历史舞台之后,中央与地方关系就是政治权力体系设计的核心主题。从中国古代的分封制、郡县制,到西方的领主制、联邦制,其本质都是对中央和地方权力划分作出的制度性安排。有效的国家治理,必然要求在中央对地方的控制与地方自治的灵活性之间妥善平衡,二者缺一不可。
香港特首林郑月娥6月23日会见媒体时指出,一些人眼里只有“两制”,没有“一国”。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副主任张晓明在6月8日《基本法》颁布30周年网上研讨会上发表主题演讲,直言“中央这次出手是香港反对派和激进分离势力逼出来的”。近一年来香港的失控乱象,决定了港区国安法的制度设计,必然要有助于强化中央对于国家主权和安全的维护。在机构人员上,集中表现为维护国家安全公署、中央派任国家安全事务顾问的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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