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北京5月17日电/让历史文物“活起来”(人民论坛)
来源:人民网 作者:周人杰
既要保护历史文物,又要保障经济发展,如何坚持原则、坚决保护?怎样实事求是、开发利用?20年前,时任福建省代省长的习近平同志,对万寿岩遗址两次批示,采取措施将文物抢救出来、整体保护,成为处理文物保护与利用问题的一个生动样本。
文物承载文明与文化,维系着民族精神与时代价值,理应依法受到保护。被业界誉为“南方周口店”的福建三明万寿岩旧石器时代遗址,曾获评2000年度“全国十大考古新发现”,把古人类在福建生活的历史提前至约18.5万年前。珍贵历史文物“不仅属于我们,也属于后代子孙”。对于事关全局利益与长远发展的文物保护,切不能只算经济账、眼前账、局部账,任何个人和单位都不能为了谋取眼前或局部利益而破坏全社会和后代的利益。正如习近平同志当年批示所要求的,“必须认真妥善地加以保护”。
具体的文物保护工作,确实常常与地方推进经济发展存在一定矛盾,有的可能“耽误”矿产开采,有的可能“妨碍”土地资源盘活,有的还可能“影响”工业园区建设。据测算,叫停万寿岩矿体开采,对企业造成经济损失有6000多万元。这可不是一笔小钱,直接关系到企业效益与区域发展。然而,经济发展可以转型,文物资源不能再生。历史文物一经破坏,便难以修复,损失无法计量。所以,在处理文物保护与经济发展关系上,保护永远是第一位的,来不得半点含糊。
人们常说,文物保护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其实,“利”同样在“眼前”。在加强保护前提下对历史文物进行科学开发和利用,完全能兼顾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一方面,相比文物的单一与脆弱,经济建设所需资源禀赋,大都具有不同程度的可替代性,下功夫去寻找去改变去升级,总会有解决办法和出路。另一方面,文物保护不等于单向度付出、投入。万寿岩遗址如今已建成国家考古遗址公园,是独树一帜的遗迹展示、教育与研究基地,按文化旅游融合思路去开发,同样产生一定的经济效益,有利于化解资金压力、创造新的增长点。不为短期利益蒙蔽,算大账、长远账,完全能够做到“文物保护和发展生产两不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