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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社会救助司司长刘喜堂(中评社 张爽摄) |
中评社北京3月10日电(记者 张爽)民政部社会救助司司长刘喜堂在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举办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对一些疫情影响严重的地区,可以增发困难人员的生活补助,比如湖北省从2月20日就明确对城市困难人员按照500元,农村按照300元,明确增发救助金,其他地方也都采取了一些措施。
封面新闻记者:我们知道疫情对大家的日常生活都带来了影响,尤其是一些平时生活就比较困难的群体,对他们的影响更大。如何保障好他们的基本生活?民政部在这方面有哪些举措?谢谢。
刘喜堂:感谢您对困难群众的关心。确实正如您刚才所说的,疫情对每个人都有影响,但是对困难群众影响更大。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之后,我们了解到一些困难群众的生活成本提高了,日常防护用品缺乏,包括一些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需要一些特殊照顾。针对这些情况,1月29日,民政部就印发了通知,对各地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作出了安排部署,提出了一系列措施,比如简化救助程序、放宽临时救助户籍地申请限制、落实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等措施。各地按照民政部的部署抓好落实,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随着疫情形势的发展,特别是近一段时间受疫情影响的困难群众从数量、程度上来讲也都在发生变化,比如过去有一些靠外出务工、灵活就业维持生活的,现在出不去了,收入肯定就下降了,从而生活陷入困境。再有就是因为交通管控造成的一些外来人员的滞留,还有一些独居的生活不能自理的困难人员,过去有照料服务人,现在照料服务人可能因为种种原因被隔离了,在这种情况下就缺乏照料服务。针对这些情况,中央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及时研究部署,近期出台文件作出部署和安排。主要是明确五方面的措施:
一是及时足额发放各类补助。现在全国城乡低保对象4317万,这是去年年底的数字。特困人员,过去我们讲的“三无人员”,有469万人。去年还实施了918万人次的临时救助,救助规模是比较大的。对这些人员,救助金要及时发放到位,当然还包括其他的,比如孤儿基本生活费、残疾人两项补贴等,都要及时发放到位。对一些疫情影响严重的地区,可以增发生活补助,比如湖北省从2月20日就明确对城市困难人员按照500元,农村按照300元,明确增发救助金,其他地方也都采取了一些措施。
二是要做到应保尽保。有些困难群众,比如低保边缘人群,现在他不能出去打工了,灵活就业也就不了业了,他的收入就下降了,这时候他可能就符合低保条件了,我们就要做到应保尽保,要及时把这些人纳到低保里面来。同时,对一些疫情严重的地区可以暂停开展低保对象退出工作,这段时间先保持低保对象的稳定,增强他们抵御风险的经济能力,等疫情防控结束之后再进行动态管理。
三是加大临时救助力度。对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收入家庭、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确诊感染新冠肺炎,要及时按规定给予临时救助,还要通过“一事一议”的方式加大救助力度。对于因为救治隔离的,比如家庭主要劳动力被救治隔离了,导致这个家庭陷入生活困境的,也要给予临时救助。第一类是对人,第二类是对家庭,第三是对一些病亡人员家庭,也要加大临时救助力度。
四是救助帮扶外来人员。主要采取两种方式,一种方式是因为衣食住宿出现困难的,给予实物救助,及时提供临时住宿、饮食、御寒衣物等帮扶。第二种是现金救助,对一些受疫情影响暂时找不到工作,家庭又没法支持,基本生活出现暂时困难的可以给予现金救助。大家都知道,武汉已经开通了相应的救助渠道,按照每天300元的标准给予现金救助。
五是提供基本照料服务。这次中央明确,承担隔离收治任务的机构和人员,要问一问被隔离收治对象家里,有没有需要监护或者需要照料的老年人、残疾人、儿童,如果有,要及时通知社区或者当地民政部门,由民政部门和社区安排人员及时提供照料帮扶。同时,明确各地民政部门和社区对受疫情影响在家隔离的孤寡老人、社会散居孤儿、留守儿童、留守老年人以及其他重病重残等特殊困难人员,要保持经常联系,加强走访探视,及时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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