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能够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优势不断凸显,首先是因为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核心作用。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的历史、新中国发展的历史表明,要治理好我们这个大党、治理好我们这个大国,保证党的团结和集中统一至关重要,维护党中央权威至关重要。什么时候党中央有权威,党就有力量。如果党中央没有权威,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可以随意不执行,党就会变成一盘散沙,就会成为自行其是的‘私人俱乐部’,党的领导就会成为一句空话。”其次是因为在完善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进程中始终坚持民主集中制,将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与人民的积极性、主动性结合起来。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进行集中,坚持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集中全党智慧,体现全党共同意志,是我们党的一大创举。这样做,既有利于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避免发生重大失误甚至颠覆性错误;又有利于克服分散主义、本位主义,避免议而不决、决而不行,形成推进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强大合力。
四是发展的自适应性。坚持改革创新、与时俱进,善于自我完善、自我发展,使社会始终充满生机活力,是我们的显着制度优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形成并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经历了一个根据内外部环境变化、不断发展完善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由于有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的正确引导以及民主集中制的体制保证,我们革除了旧的、不适应环境变化的体制机制,建立起了新的体制机制,使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更加具有活力、充满动力,同时也使马克思主义理论不断丰富发展。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作为前无古人的开创性事业,前进道路不可能一帆风顺。事业越发展、改革越深入,新情况新问题就会越多,面临的风险和挑战就会越多,面对的不可预料的事情就会越多。对此,我们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的发展观点,发挥主动性和创造性,锐意进取、大胆探索,不断有所发现、有所创造、有所前进。我们推进全面深化改革,既要保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稳定性和延续性,又要抓紧制定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急需的制度、有利于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新期待的制度,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不断自我完善和发展、永葆生机活力。
五是广泛的开放包容性。从某种意义上说,制度是塑造人类社会关系的、稳定的秩序结构,有利于促进人口以及各资源要素在不同层次之间的流动。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坚持德才兼备、选贤任能,聚天下英才而用之,培养造就更多更优秀人才;坚持独立自主和对外开放相统一,积极参与全球治理,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不断作出贡献。
今天,经济全球化大潮滚滚向前,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发展,全球治理体系深刻重塑,国际格局加速演变,和平发展大势不可逆转。人类交往的世界性比过去任何时候都更深入、更广泛,各国相互联系和彼此依存比过去任何时候都更频繁、更紧密,和平、发展、合作、共赢已成为时代潮流。马克思、恩格斯指出:“各民族的原始封闭状态由于日益完善的生产方式、交往以及因交往而自然形成的不同民族之间的分工消灭得越是彻底,历史也就越是成为世界历史。”历史和现实日益证明了这个论断的科学价值。在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发展完善的过程中,开放包容性始终是其显着特性。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坚持走和平发展道路,促进“一带一路”建设,推动建设相互尊重、公平正义、合作共赢的新型国际关系,积极参与引领全球治理体系改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开放包容性使其在形成并不断发展完善的过程中能够不断吸收、借鉴人类文明成果。可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形成发展过程并非在因循既有制度和体系下安常守故,而是在承纳衍化中不断推陈出新。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将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显着优势概括为“十三个坚持”,这是我们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的基本依据。面向未来,我们要把我国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保证。
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 执笔:徐浩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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