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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推进消费环境与理性的消费文化建设是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基础性作用的长期保障。 |
中评社北京8月16日电/中共中央、国务院2018年9月出台《关于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 进一步激发居民消费潜力的若干意见》,指出消费是最终需求,既是生产的最终目的和动力,也是人民对美好生活需要的直接体现,需要进一步加快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今年7月30日召开的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深挖国内需求潜力,拓展扩大最终需求,有效启动农村市场,多用改革办法扩大消费。在当前中国经济发展面临新的风险挑战,国内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情况下,需要破解制约消费扩大和升级的体制机制障碍,建立支撑居民消费增长格局的五个支柱。
实施收入分配体制改革 促进居民收入与财富平衡增长
经济参考报发表广东外语外贸大学金融学院院长易行健文章称,理论与经验表明,从长期看,可支配收入与财富的可持续增长是激发居民消费潜力的根本因素。十九大报告提出,中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近几年中国居民可支配收入占国民收入比重开始提升,但是依然不到45%,低于世界平均水平。要提高居民可支配收入占比不但要从初次分配和再分配入手,从长期看更要从供给侧入手。在短期和中期内,通过减税降费和提高转移支付提高居民可支配收入占比;从长期看,进一步推进要素市场化,打破产品和服务市场垄断,在动态的经济增长过程中提高居民可支配收入占比。国家要依法加强对居民财产权的保护,让更多的居民拥有满足生活必需以外的财产,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稳步推进普惠金融发展,完善金融市场,增加资产的可投资渠道,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提高农村居民在土地增值收益的分配比例,重视增加农村居民的财产和财产性收入。
在居民平均可支配收入与财富增长的同时还需要重视收入与财富差距问题。研究表明,众多影响或促进居民家庭消费增长的手段和政策只在低收入与中低收入居民家庭有效。本课题研究所使用的多个住户调查数据均显示,35%左右的家庭处于收支基本相抵的状态,而绝大部分居民储蓄集中于高收入与高财富居民家庭。继续推进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改革,加快论证房产税、遗产税、特别消费税等税种,加大精准扶贫力度,加大对中低收入家庭的转移支付力度,从而通过可持续增加中低收入群体的可支配收入来提升消费潜力。从长期来看,彻底落实教育公平以及降低包括教育在内的人力资本投资差距和要素改革进一步市场化相结合将可能降低未来的收入差距。
切实推进“以人为本 城乡一体的新型城镇化”
文章表示,改革开放40多年,中国的城镇与农村均得到了快速发展,但城乡二元结构依然没有完全化解,城镇居民与农村居民收入差距仍大。一方面,2018年,中国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之比达到2.68,同时城乡居民享受到的公共服务差距也很大,极大地制约了居民消费的持续增长。另一方面,中国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与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差距依然很大,2018年这两个指标存在16.21个百分点的差距。研究显示,没有城镇户籍的城镇常住人口其平均消费倾向远低于城镇户籍人口和农村居民,这种半城镇化现象严重制约了居民消费潜力的发挥。中央提出的以城乡统筹、城乡一体、产业互动、节约集约、生态宜居、和谐发展为基本特征的新型城镇化需要切实有效推进,这样才能进一步激发居民消费潜力。
推进新型城镇化的核心问题有两个:一是推进向城镇迁移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实现向市民的转化,加快推进市民化进程,缩小常住人口与户籍人口城镇化缺口。建议成立新的政策性银行专攻新型城镇化建设与保障性住宅建设过程中的融资需求,较快实现农业转移人口和城市居民的权利平等和社会融合。二是通过产业互动和城乡统筹,真正实现以人为本、城乡一体的新型城镇化。全面推进农村土地流转制度改革,在大规模农村居民转移后,通过市场化的手段有效提升农村土地规模化与集约化经营水平,较快速度提高农村居民的劳动生产率,持续降低城乡收入差距。目前需要继续加大农村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完善农村地区公共保障服务、普惠金融服务、商贸物流服务等,有效推动农村居民消费升级、拉动城乡消费联动发展,进一步激发居民消费潜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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