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北京12月22日电/在全球经济增长乏力背景下,数字经济成为撬动经济增长的新杠杆,成为各国提振经济的重要方向。数字技术支撑的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商业模式成为经济增长的主要贡献力量。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数据显示,我国数字经济增加值已由2011年的9.5万亿元增加到2019年的35.8万亿元,占GDP比重从20.3%提升到36.2%。“十四五”期间,数字经济的作用和地位将继续提升,是今后经济增长的重要源泉,是提高全要素生产率的重要途径,是促进制造业服务业融合发展的重要载体,也是维护和提升全球产业分工体系稳定性安全性的重要依托。
在看到我国数字经济和国有企业发展取得成就的同时,也不能忽视存在的一些问题,如数字经济基础建设薄弱,数据行业存在垄断现象,工业渗透率仍然较低,许多国有企业对数字经济重视程度不够,投入不足,与数字技术融合不深等等。“十四五”期间,国有企业与数字经济应良性互动。一方面,国有企业要充分利用数字经济为自己赋能,加快推进与数字技术的深度融合,实现产业动能新旧转换和发展转型升级;另一方面国有企业要在数字经济发展中承担起顶梁柱作用,高度重视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推进互联网新型交换中心、大科学装置、测试试验平台等建设,破除数据行业垄断,更好地促进数字经济健康快速发展。
我国数字经济发展取得的成就
数字经济的构成包括两大部分:一是数字产业化,也称为数字经济基础部分,即信息产业,具体业态包括基础电信业、电子信息制造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互联网行业等;二是产业数字化,也称为数字经济融合部分,包括传统产业由于应用数字技术所带来的生产数量和生产效率提升,其新增产出构成数字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2019年9月联合国发布《2019年数字经济报告》指出,根据定义的不同,数字经济的规模估计在世界国内生产总值的4.5%至15.5%之间。他们把数字经济分成三个部分:核心数字部门、数字经济和数字化经济。数字经济扩张的第一驱动因素是数字数据,代表数据流的全球互联网协议(IP)流量从1992年的每天约100千兆字节(GB)增长到2017年的每秒45000千兆字节,到2022年,全球互联网协议流量预计将达到每秒150700千兆字节。数字经济扩张的第二驱动因素是数字平台,大量使用数据驱动商业模式的数字平台,按市值计算的全球8大公司中有7家都使用基于平台的商业模式。
2019年我国数字经济总量超过35万亿元,占GDP比重的36.2%,对GDP的贡献率为67.7%。据中国信通院《中国数字经济发展白皮书(2020年)》显示,2019年我国产业数字化增加值约为28.8万亿元,占GDP比重为29.0%,其中,服务业、工业、农业数字经济渗透率分别为37.8%、19.5%和8.2%。
我国数字经济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第一,在数字经济基础建设方面滞后。我国工业网络标准、技术、产业自主可控性仍待提高,且标准众多、互通性差,高端工业传感器、工业控制系统、关键工业软件等多被国外垄断。基础软件、芯片、高端装备、材料仍是严重短板,人工智能的基础算法研究不足,操作系统、工业软件尚未实现自主可控,超算中心、互联网新型交换中心、大科学装置、测试试验平台等相对缺乏,对数字经济新发展的支撑不强。
第二,占GDP比重和工业渗透率仍然偏低。2017年美国数字经济总量高达11.50万亿美元,占GDP的59.28%;我国数字经济规模居第2位,总量达4.02万亿美元,占GDP的30.52%。数字经济占GDP比重最高的国家依次为德国、英国、美国,分别达61.36%、60.29%、59.28%。2017年数字经济对工业的渗透率我国为17.2%,低于G20国家平均水平的20.45%,韩国、德国、美国都在40%以上,韩国最高,达43.14%。
第三,存在数字安全隐患和行业垄断问题。公共互联网病毒、木马、高级持续性攻击等网络威胁向制造、金融、交通、能源等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领域传导渗透。生产装备由机械化向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演进,并将大量接入工业互联网,会带来新型安全风险。随着新基建及云基础设施的不断深入,当前安全的焦点已经发生转移,云安全已经成为安全的主战场,据腾讯安全的情报数据显示,云资源作为攻击源的比例已占国内所有攻击源的45.55%,约2/3的网络DDoS攻击事件都以云平台IP作为攻击目标。在2018年,网络安全事件造成的损失估计近450亿美元。
数字经济平台化的发展模式不同于传统的平台经济模式,新的数字平台垄断了流量入口,从而使平台内的经营企业对平台形成依赖。在中国数字经济发展过程中,也形成了一大批集聚了大量的卖家、且汇聚了数亿用户的超级平台,这些平台对市场的影响能力正在不断增加。CNNIC发布的《第44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数据显示,2019年1-6月,中国网民使用时长最长的移动应用是即时通信软件,占时长的比重达到14.5%。互联网行业的竞争无序问题越来越突出,行业巨头借着规模优势和数据壁垒,采取屏蔽合法链接、控制社交平台入口等手段,阻断互联互通,损害了消费者的通信自由和选择自由。
2020年11月10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起草了《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事实上,从全球来看,互联网平台也面临着垄断强监管的总趋势。2020年7月30日,谷歌、Facebook、苹果和亚马逊四家科技巨头就遭到反垄断拷问;10月6日,美国认定这四家公司利用垄断地位打压竞争者,建议美国国会对《反垄断法》进行全面改革,以适应互联网时代的变化。
国有企业在数字经济发展中大有可为
作为我国支柱产业的重要支撑、国民经济的中流砥柱,国企的数字化转型将深刻影响国家的经济面貌与发展走势。现阶段我国企业数字化转型比例约25%,远低于欧洲的46%和美国的54%,还有很大增长空间。“十四五”规划建议提出,加快数字化发展。发展数字经济,推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推动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2020年9月国务院国资委印发的《关于加快推进国有企业数字化转型工作的通知》提出,国有企业加快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增强竞争力、创新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提升产业基础能力和产业链现代化水平。国有企业只有紧追全球数字化、智能化产业革命的浪潮,才能在新的竞争形势下实现高质量发展。
一是加大对数字经济基础设施的投入。要充分发挥国有企业新基建主力军优势,积极开展5G、工业互联网、人工智能等新型基础设施投资和建设,形成经济增长新动力。带动产业链上下游及各行业开展新型基础设施的应用投资,丰富应用场景,拓展应用效能,加快形成赋能数字化转型、助力数字经济发展的基础设施体系。加快攻克核心电子元器件、高端芯片、基础软件、核心工业软件等关键短板,加速突破先进传感、新型网络、大数据分析等数字化共性技术及5G、人工智能、区块链、数字孪生等前沿技术,打造形成国际先进、安全可控的数字化转型技术体系。
二是加快与数字技术深度融合。国企改革三年行动中,数字化转型是一项重要的工作内容。截至2019年底,央企设备数字化率超过52%。国有企业要推动实现“智能感知、网络协同、敏捷响应、高效决策、动态优化”,破除“数据壁垒”和“信息孤岛”,推动全方位、全过程、全领域的数据实时流动与共享,在企业整个业务流程中实现跨部门的系统互通、数据互联,促进基于数据的跨区域、分布式生产、运营,提升全产业链资源要素配置效率。国有企业要加速基于大数据管理及运用为基础的开放、扁平、灵活的组织体系改造,带头做好经营管理和商业模式的数字化转型,推动生产、管理和营销模式的数字化变革,更新制造流程、分销渠道及商业模式,重塑产业链、供应链、价值链,改造业务、管理等流程,促进国有资本保值增值。国有企业要通过数字化转型,夯实产业基础,提高产业水平,将自身打造成重要制造基地和产业链枢纽,在补链、稳链、强链方面担当主力。通过大型国有企业智能化改造与创新,促进我国主要产业加快转型发展。
三是积极发展数字产业。国企发展数字产业不仅是自身转型升级的需要,也是促进数字经济健康发展的需要。
国企要结合企业实际,合理布局数字产业,聚焦能源互联网、车联网等新领域,着力推动电子商务、数据资产运营、共享服务、平台服务、新零售等数字业务发展,打造规模化数字创新体,培育新业务增长点。面向企业数字化转型需要,加强资源整合优化,创新体制机制,培育行业领先的数字化服务龙头企业,研发和输出数字化转型产品和系统解决方案。
推进国企数字化转型,不仅要求创新应用新技术,更重要的是将一整套数据逻辑贯穿于国企的业务管理流程中,利用数据进行赋能。国企要积极推动管理思维与模式的数字化,将业务流程重塑、组织结构优化与商业模式变化有机结合。
来源:经济参考报 作者:陈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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