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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今日在东区法院被加控一项暴动罪。(图片来源:大公文汇全媒体) |
中评社香港12月1日电/据香港文汇网报道,去年7月1日,大批暴徒以"反修例"为名,在立法会外示威及冲入立法会大肆破坏。其中一名28岁男青年早前被控“进入或逗留在会议厅范围”。被告30日早在东区裁判法院被加控一项暴动罪,控方申请被告毋须答辩获准,案件押后至12月10日再讯,以待控方准备转介区域法院的文件,并将被告的其他控罪合并。被告获准以10000元加上其父10000元人事担保保释,期间不得离港,须交出旅游证件,居住于报称地址,每2星期到警署报到1次,并不得踏足立法会综合大楼附近一带。
被告范俊文被控于去年7月1日在立法会综合大楼,与黄家豪等共10人及其他不知名人士参与暴动。他同时被控于同日违反《立法会(权力及特权)条例》所发出的行政指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