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在我国实施农村脱贫战略初期,当时全国按国家贫困标准来计算,2000多个建制县当中,有800多个是整体贫困县,处于贫困线以下,约占县级总数的40%左右,这还不包括很大一批虽然县级整体“上线”了,但县内相当一部分乡和村是在贫困线以下的贫困乡、贫困村。当时总体贫困人口达6—7亿人。
针对这一情况,党和国家采取了以县级为单位,“戴帽”帮扶的一系列惠农、惠民政策和措施。以财政支持、金融优扶、民政救扶, 发展项目奠基等有力政策优惠外,还实施了“省对省”“市对县”“部门对县”“机关对县”等等的结对帮扶办法。这是中国创造,也是中国制度优势。比如当年习近平同志在福建工作时,他们结对帮扶宁夏一个贫困县,一直持续到现在。像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是一个国家事业单位,基本没有财力资源,也在当初受命帮扶辽宁省的义县,出智力、牵项目、援教育,以有限的财力支持,给予了得力的支撑,使其最终脱了贫。当时党和国家要求对口单位,要一帮到底,一直到结对县真正脱贫摘帽为止。
从上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党和国家在农村工作中的一个重点, 就是着力帮扶县级发展,将“脱贫摘帽”作为农村工作中的重点任务。那些年,每年都要督察挂牌贫困县“脱贫摘帽”工作。将近20年时间内,每年都有相当一部分县摘掉了贫困帽子。这里我想讲一个插曲,就是由于国家对贫困县的优惠政策多而有力,出现了这么一个现象,许多贫困县虽然经过努力已经超了贫困县标准,但往往不想摘帽,怕摘帽以后,许多优惠政策没有了,一下子适应不了,再返贫就麻烦了,想继续再享受几年国家的各方面优惠政策。因此,当时国务院专门决定,脱贫摘帽的县,优惠政策继续保留几年,以便巩固脱贫成果,彻底扭转贫困局面。因而,那几年脱贫工作进展还是比较快的,每年摘帽数量不少,但已脱贫,没摘帽的县也不少。实际脱贫进度比表观进度要快一些。这也有好的一面。
第四,党的十八大召开前夕,我国农村脱贫工作取得历史性阶段性成就,但是,当时仍然有近一亿的农村人口尚未完全脱贫。而且这部分贫困人口,基本上是农村“最困难户”,所处的生产生活环境又比较差,大多在深山地区、荒漠化地区、交通闭塞地区等自然地理条件不利的地方,不少还是老少边地区。这一亿人口,可以说是我国脱贫目标中的“硬骨头”,解决难度很大,基础条件又不好。因此,那几年,脱贫进度放缓。
党的十八大,习近平同志接棒担任党的总书记之后,在日理万机之下,脱贫工作成为他几乎天天关心的案头日程。十八大、十九大两次党代会,都把我国脱贫工作作为党和国家战略大事,提升为最紧迫的国家行动来抓,并且制定了实现脱贫攻坚、全面奔小康的历史性发展行动计划。习近平同志还准确地提出“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这样的论断。这就是把脱贫攻坚的战略任务,明确地聚焦到了贫困地区的农民群体和个人。
在习近平同志亲自部署下,这次脱贫攻坚战还制订了非常详尽细致的行动计划。攻坚对象明确地从县、到乡、到村、到户、到人,层层建立台账,不达标准,决不收兵。
而且,更加强化了“对口帮扶”“对口支援”的力度和范围。对口帮扶任务到位,责任到人,一帮到底,直到真正使受帮扶贫困农民脱贫实现小康。这个计划是可检验的。平均每个人今年收入多少,收入从哪里来,都可以考核。因此,这次的帮扶行动,完全是透明的、可监督的、可核查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