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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政府反驳大律师公会:首要考虑市民健康
http://www.CRNTT.com   2020-08-04 08:47:58


  中评社香港8月4日电/据大公报记者海芯葆报道:特区政府日前因疫情严峻而使用《紧急情况规例条例》(紧急法),将立法会选举押后一年。香港大律师公会竟称有关做法没有谘询公众,或被裁定不合法云云。特区政府昨日回应指出,决定是出于保障公众健康和所有已登记选民的投票权的考虑,“与大律师公会似乎正在暗示的观点恰恰相反。”

  大律师公会前日发声明称,特区政府在押后选举前没有谘询公众,同时无证据显示政府已考虑减低因选举造成卫生风险的措施。大律师公会又称,特区政府就立法会任期问题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决定,这是绕过基本法和其他条文,违反法治云云。

  特区政府发言人指出,在严厉的社交距离措施下,候选人将不可能进行任何有意义的选举活动,难以向选民介绍其政纲。此外,严格的口岸管制措施,令身在内地或海外的市民基本上不可能回港投票,且由于法律上、实际操作和时间上的局限,引入其他措施如额外投票日、邮寄投票或电子投票并不可行。因此,出于保障公众健康和所有已登记选民的投票权的考虑,政府作出押后选举的决定。“政府重视保障香港居民参与选举的宪制权利,这与大律师公会似乎正在暗示的观点恰恰相反。”  

  发言人说,鉴于立法会所肩负的重要职能,出现空缺会严重影响政府运作,不符合公众利益。因此,行政长官已寻求中央人民政府的支持和指示。

  发言人强调,香港特别行政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全国人大是国家最高的权力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处理这次香港特区面对的宪制问题。“我们不认为这会如公会所指称,违反合法性及法律有确定性的原则,或对香港的法治带来冲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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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本法委员会副主任谭惠珠指出,特区政府押后立法会选举一年的决定从情、理、法三方面来看都是合适的,引用紧急法押后选举是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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