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北京4月11日电/当今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变,全球经济治理与国际形势变化的不适应不对称前所未有,全球经济治理亟待朝着更加公正合理、普惠共赢的方向改革完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对“积极参与全球治理体系改革和建设”作出重要部署,提出“推动全球治理体系朝着更加公正合理的方向发展”。这是新发展阶段中国高水平开放的重要任务,是在一个动荡变革的世界中,推动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和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必然要求。
经济日报发表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对外经济研究所研究员杨长涌文章分析,总的来看,世界经济形势正在不断发展演变,全球经济治理体系面临多重挑战,亟待改革完善。
一是新兴市场和发展中国家群体性崛起,但全球经济治理尚不能完全反映国际力量对比的变化。进入新世纪以来,金砖国家代表的新兴市场和发展中国家群体性崛起态势日益明显。但是,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这两个全球经济治理的主要机构中,国际力量对比变化并未充分反映,美国等发达经济体依然占据绝对优势。
二是全球发展失衡加剧,但全球经济治理尚不能有效解决获益不均这个突出问题。上世纪90年代以来,经济全球化在促成贸易繁荣、投资便利、人员流动的同时,也带来获益不均的问题,不同国家、不同群体贫富差距拉大。然而,现行全球经济治理的主要机构长期偏重效率优先、增长优先,对经济全球化中贫富差距扩大问题既缺乏足够重视,也缺乏有效解决办法。
此外,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推进,国际贸易投资规则未能跟上新的形势,也是值得我们关注的问题。当前全球经济治理在应对上一轮经济全球化带来的获益不均方面已经捉襟见肘,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可能带来的收入不平等加剧问题,将给全球经济治理带来更加严峻的挑战。
文章表示,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积极参与全球经济治理体系改革,推动建立更加公平合理的全球经济治理体系,既是立足新发展阶段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中国担当大国责任的题中应有之义。
一方面,有利于为中国发展创造更加有利的国际环境。受新冠肺炎疫情全球大流行的影响,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变化,中国面临的外部风险和挑战前所未有,需要依靠日益上升的综合国力主动作为,防范和化解风险,创造新的发展机遇。积极参与全球经济治理体系改革,推动全球经济治理规则更加适应国际力量对比的变化,使包括中国在内的广大新兴市场和发展中国家的利益与诉求能够得到更加充分的反映,有利于提升中国在世界经济发展变化中的主动权和影响力,为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创造更加稳定均衡的国际环境。
另一方面,有利于促进国内国际双循环。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关键在于经济循环的畅通无阻。当前,保护主义和单边主义抬头,经济全球化遭遇逆流,服务贸易等领域规则演进跟不上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要求,货物、服务、要素在全球的循环与有效配置面临诸多堵点。中国积极参与全球经济治理体系改革,深入推动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推动新兴领域经济治理规则制定,有利于促进世界经济循环畅通,更好地联结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
还要看到的是,建设一个共同繁荣的世界,是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题中应有之义。当前,全球发展失衡加剧。作为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的倡导者、践行者,中国积极参与全球经济治理体系改革,特别是推动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有利于促进全球共享发展的规则制定,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减贫和改善民生创造新机遇,使开放发展成果惠及更多人,扎实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文章指出,立足世界格局变化,着眼应对全球性挑战需要,我们积极推动全球经济治理体系改革,要把握好以下几方面:
第一,推动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共建“一带一路”是中国改善全球经济治理体系、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中国方案。新发展阶段共建“一带一路”,应按照高质量发展的总体要求,更加突出共商共建共享,更加聚焦重点,更多探索新路径新模式。同时,应根据深化共建“一带一路”的需要,适时加强顶层合作机制建设,为“一带一路”走深走实提供强大的制度保障。
第二,推动全球经济治理传统机制改革。要维护多边贸易体制,积极参与世界贸易组织(WTO)改革,针对WTO改革或更加关注知识产权保护等“边境后”领域以及数字贸易等新兴领域的趋势,及时提出各领域改革的中国方案,以数字经济为重点探索新兴领域经济治理规则制定。这既有利于推动全球科技创新和贸易投资发展,又有利于发挥中国数字经济优势,维护中国发展和安全。同时,还要推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继续深化改革,进一步提升新兴市场和发展中国家的参与性和话语权。
第三,提升全球经济治理新兴机制功能。要推动二十国集团发挥国际经济合作功能,探索深化国际宏观经济政策沟通协调;深化金砖国家新工业革命伙伴关系务实合作,扩大金砖国家合作机制影响力;搭建国际合作平台,共同维护全球产业链供应链稳定畅通、全球金融市场稳定。
第四,实施自由贸易区提升战略。要积极推动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生效实施,稳步促进亚太自贸区建设。在这一过程中,要顺应国际经贸规则演变趋势,结合中国发展水平和治理能力,在自贸区谈判中推进知识产权保护、电子商务、竞争政策等新议题磋商,加快构建立足周边、辐射“一带一路”、面向全球的高标准自贸区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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