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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义市议会议场内部一隅。(中评社 资料照) |
中评社台北9月16日电/嘉义市府提出嘉义市食安自治条例修正草案,坚持猪肉瘦肉精零检出,若有检出但未超过中央安全容许量要罚锾,草案今天经市议会三读通过,并增列包含美牛,将送交“卫福部”核备。
根据《中央社》报道,嘉义市政府于2016年公布实施嘉义市食品安全管理自治条例,其中第6条规定嘉义市辖内贩售猪肉及其制品,不得检出瘦肉精,但因中央法令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已有罚则(处新台币6万至2亿元罚款),嘉市自治条例未订罚则。
政府于明年元旦起,开放含莱克多巴胺(俗称瘦肉精)猪肉进口,“卫生福利部”公布安全容许量;现阶段嘉义市辖内猪肉不得检出瘦肉精,将修订嘉义市食品安全管理自治条例增修罚则。
嘉义市食品安全管理自治条例修正草案条文增修罚则部分,猪肉瘦肉精若检出超过中央法规安全容许量,依食安法裁罚;若有检出,但低于中央安全容许量,将依嘉义市食品安全管理自治条例裁罚3万至10万元罚锾,并得按次处罚。
嘉义市政府将嘉义市食品安全管理自治条例修正案于7日提交市议会审查,并于今天经市议会临时会三读通过,市议员蔡文旭会中提出食安自治条例不能有双重标准,除了针对美猪外,也要增列美牛部分,一并获得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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