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香港8月21日电/据大公报报道,23岁日本餐厅侍应唐英杰,今年7月1日涉嫌干犯煽动分裂国家和恐怖活动两罪,成为香港国安法首案。正在还押的唐英杰早前申请人身保护令及保释,昨日法官和政府一方都在庭上对唐英杰一方的申请理据提出质疑。
法庭预料将于今日裁决是否颁人身保护令。
唐英杰今次的申请由法官周家明和李运腾共同审理,二人皆已获委任为处理国安案件“指定法官”。香港国安法有关保释事宜的第42条列明,除非法官有充足理由相信被告不会继续实施危害国家安全行为,否则便不得准予保释。
唐英杰昨日透过大律师陈词称,香港国安法有关条文变相令被告需承认,过去有干犯危害国安的行为,并且不会再犯,否则法庭不应批准保释,而这导致被告难以保释,与香港本身法律不一致。
政府一方反驳指出,香港国安法第62条规定,如本地法律与香港国安法不一致,香港国安法亦适用。因此,法庭应按照香港国安法第42条严格执行。政府一方指出,唐英杰是由裁判官决定羁押,而非被不合法拘留,故无理据申请人身保护令。
李官亦质疑唐英杰一方说法,认为香港国安法第42条只要求法庭在处理被告的保释申请时,作出其再犯、潜逃等风险评估,并非等同要求该被告承认犯法。两位法官预计今日就人身保护令申请颁判词,若驳回该申请,法庭将于下周二再审理唐英杰的保释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