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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港澳大湾区(图片来自网络) |
中评社香港7月1日电(记者 张心怡)中国人民银行、香港金融管理局和澳门金融管理局发出联合公告,宣布在粤港澳大湾区开展“跨境理财通”业务试点,并公布其框架内容。笔者认为,“跨境理财通”业务的开展恰逢其时,不仅可便利大湾区居民投资,更是推动疫后大湾区内部进一步融合的具体体现。
“跨境理财通”指粤港澳大湾区居民个人跨境投资粤港澳大湾区银行销售的理财产品,按照购买主体身分可分为“南向通”和“北向通”。“南向通”指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居民通过在港澳银行开立投资专户,购买港澳地区银行销售的合资格投资产品;“北向通”指港澳地区居民通过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银行开立投资专户,购买内地银行销售的合资格理财产品。
据联合公告介绍,港澳与内地相关监管机构将各自采取所有必要措施,确保双方以保障投资者利益为目的,在“跨境理财通”下建立有效机制,按属地管理原则及时应对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港澳与内地相关监管机构将签订监管合作备忘录,建立健全监管合作安排和联络协商机制,保护投资者利益和建立公平交易秩序。
联合公告亦指出,“跨境理财通”是国家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推进内地与香港澳门金融合作的重要举措,有利于打造粤港澳优质生活圈,有利于促进粤港澳大湾区居民个人跨境投资便利化,有利于促进我国金融市场对外开放,促进内地与港澳社会经济共同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