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是资本市场的重要参与方。加强投资者保护,对稳定资本市场、增强社会投资信心的重要性不言而喻。证监会主席易会满在去年就曾提出,坚持资本市场人民性的特点,来保护好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就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来说,打击蓄意欺诈、垄断股价、内幕交易等市场乱象自然首当其冲,完善投资者集体诉讼等救济机制也不可或缺。在新证券法大幅提高证券欺诈违法成本后,监管部门的法治供给力量显着强化,信披违规等监管范围也不断扩大,但仍需通过严查重点突出问题、强化诚信经营教育、创新监管方式等途径来倒逼上市公司依法依规经营,为投资者送上“定心丸”。
金融委前不久召开的第二十五次会议曾提到,要发挥好资本市场的枢纽作用,不断强化基础性制度建设,坚决打击各种造假和欺诈行为,放松和取消不适应发展需要的管制,提升市场活跃度。这对于疫情冲击下应对震荡调整乃至市场长远发展来说都是极为必要的。在强监管的时代号角下,提高市场活跃度与加强监管二者如何权衡,已然是摆在监管部门面前的一个重大课题。从相互关系来看,无论是通过创新交易制度还是加强分类监管创新来提高市场活跃度,都会给资本市场监管带来新的挑战。而通过对市场的从严监管来消除交易掣肘,增强市场流动性,给市场一个明确的预期,自然对提振市场信心大有裨益。因此,在辩证把握二者关系的基础上对该课题予以重新审视,也能给资本市场的发展和监管提供新的思路和指引。
市场经济蓬勃发展,金融创新浪潮涌动。在发行制度、交易方式不断革新的背景下,改进并完善相关监管举措任重道远,但只要我们牢牢把握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方向,在维护国家金融稳定和安全的大框架下推进各项监管措施,就一定能够建设一个诚信法治、高效有序的资本市场,为实体经济源源不断地输送“资金活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