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拥抱双创新浪潮 浙江高校“智”汇创新强省!
http://www.CRNTT.com   2019-03-22 11:00:46


 
  创新创业热情进一步激发

  高校是科技成果的“富矿”,但常常在成果转化时出现供需双方信息不对称、缺乏合理评估机制、各方责权不清晰等问题。4年前,浙江启动了一项新的试点,为科技成果转化设“经纪人”。目前,全省共确定2批15所高校试点高校科技经纪人制度,一支懂技术、管理、经营和法律的科技经纪人队伍开始扮演着重要角色。

  在试点高校浙工大,成为科技经纪人的教师倪洪杰明显感受到了制度带来的差别,“以前好的科研成果转化普遍靠教授‘一竿子到底’或个人营销。现在科技经纪人好比‘润滑剂’,游走在市场和高校之间”。开展该项试点以来,该校通过科技经纪人载体促成的到校横向经费8000余万元,占到全校横向经费的30%左右,同时促成地方研究院科研经费6000余万元。一大批影响着行业发展的关键共性技术得以快速推向市场,如折流式超重力床已在全国及俄罗斯等地推广应用700余套,取得了显着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为激励科技创新,2017年3月,《浙江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正式出台。还首次以实施意见的形式,明确了职务科技成果权属奖励制度,对重要贡献人员的奖励比例下限从上位法的50%提高到70%,并规定“事业单位对职务发明完成人、科技成果转化重要贡献人员和团队的奖励,不纳入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额”。这一政策红利极大地激发了高校师生的创新创业热情,各高校也纷纷制定符合本校特色的成果转化实施细则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如浙工大的《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实施暂行办法》《科技成果转化审批细则》已经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并施行。

  与此同时,省教育厅还会同省人力社保厅向高校全面下放了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权。在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中,设立了教学为主型、科研为主型、教学科研并重型、社会服务与推广型等4个类型分类评审。在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中,减少论文、论著、项目数量要求,从注重论文、项目的数量向注重应用与转化转变。这一切都大大提升了教师参与社会服务的积极性。同时,相关规定也对高校科技人员派驻企业驻点服务期间的各项待遇和业绩考评的相关办法进行了完善,从制度层面打消了高校教师的顾虑。

  统计显示,2013—2017年间,全省高校共从企事业单位获取横向科研经费122亿元,授权发明总量约占到全省授权发明总量的四分之一。从杭州城西科创大走廊、钱塘江金融湾等大型项目,到充满活力的特色小镇,再到庞大的八大万亿产业……处处有高校“智力”服务的身影。

  来源:浙江教育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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