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法案称,台湾之国际参与已面临中华人民共和国更大之抵制。台湾虽于2013年以贵宾身分获邀出“国际民航组织”(ICAO)大会,惟未于2016年获邀出席。台湾盼参与“国际刑警组织”(INTERPOL)大会之请求向来均遭拒绝。从2016年迄今,已有圣多美普林西比、巴拿马、多明尼加、布吉纳法索及萨尔瓦多外交承认转向中华人民共和国。
该法案指出,美国会已制定政策支持台湾参与如WHO等处理跨国共同挑战之国际组织。自第106届至第108届国会均分别通过法案,要求国务卿制订策略让台湾获得WHA、ICAO及INTERPOL之观察员地位,并每年向国会提出报告。然而,自2016年迄今,台湾从未获上述任何国际组织邀请以观察员身分出席会议。
该法案包含的强化台湾参与WHO报告之内容:在公法108-235(即2004年完成立法之支持台湾参与WHO法)第1条第C项有关国务卿应向国会提交报告之条文之后增列:在台湾未取得观察员地位出席任何一年之WHA年会后,国务卿应说明美国在背书支持台湾取得WHA观察员计划方面所曾力图改进之作为为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