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住重点完善经济治理体系
文章认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根基,对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有着重要影响。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需要随着实践发展不断完善,与之相适应,必须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中国经济治理体系,使之更加成熟更加定型。
第一,积极培育市场主体,努力激发市场活力。在这一过程中,既要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激发国有企业发展活力和内生动力,还要鼓励发展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经济,实现各种所有制资本取长补短、相互促进、共同发展;既要健全支持民营经济、外商投资企业发展的法治环境,坚持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实现各种所有制经济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还要营造各种所有制主体依法平等使用资源要素、公开公平公正参与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的市场环境,对国有和民营经济一视同仁,对大中小企业平等对待,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
第二,优化收入分配结构,完善收入分配体系。健全和完善经济治理体系,必须在建设增进效率、促进公平的收入分配体系,逐步实现收入分配合理、社会公平正义、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上下功夫。要着重保护劳动所得,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要健全劳动、资本、土地、知识、技术、管理、数据等生产要素由市场评价贡献、按贡献决定报酬的机制,提高要素使用效率;要健全以税收、社会保障、转移支付等为主要手段的再分配调节机制,合理调节城乡、区域、不同群体间分配关系;要遏制以权力、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获取收入,将收入获取建立在公平竞争和要素贡献基础之上;要着力增加低收入者收入,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调节过高收入,逐步形成橄榄型收入分配格局。
第三,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提高市场运行效率。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并对从广度和深度上推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作出重要部署。我们坚持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健全和完善经济治理体系,就要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为此,要完善公平竞争制度,强化竞争政策基础地位,以竞争政策为基础来协调相关政策;健全以公平为原则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平等保护各类产权;推进要素市场制度建设,实现要素价格市场决定、流动自主有序、配置高效公平;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探索建立集体诉讼制度;加强资本市场基础制度建设,健全现代金融体系,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优化经济治理基础数据库;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构建区域协调发展新机制,优化区域经济布局;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实施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的全面开放。
第四,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提高宏观调控水平。科学有效的宏观调控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高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的必然要求。为此,要完善政府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等职能,厘清政府和市场、政府和社会的关系;完善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和中长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制度,推动发展先进制造业、振兴实体经济;完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构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新型举国体制;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大力提升国家创新能力;建设现代中央银行制度,完善基础货币投放机制,健全基准利率和市场化利率体系;健全以国家发展规划为战略导向,以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为主要手段,就业、产业、投资、消费、区域等政策协同发力的宏观调控制度体系,提高宏观调控水平。
第五,建设服务型政府,全面提高政府效能。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强调,厘清政府和市场、政府和社会关系,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这为健全和完善国家经济治理指明了方向和路径。要以推进国家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为着力点,优化行政决策、行政执行、行政组织、行政监督体制;健全部门协调配合机制,防止政出多门、政策效应相互抵消;合理配置宏观管理部门职能,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提高行政效率;创新行政管理和服务方式,加快推进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健全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的体制机制,构建从中央到地方权责清晰、运行顺畅、充满活力的工作体系;理顺中央和地方权责关系,加强中央宏观事务管理,维护国家法制统一、政令统一、市场统一;赋予地方更多自主权,支持地方创造性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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