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你有过泄露商业机密的行为吗?
李洪元:我认为我没有。华为向警察出示的证据是,我曾经把华为系统内部的文件拷贝出去了,还说我打印了一些内部资料。我确实有把华为文件拷贝出去的行为,但我拷贝的都是给客户看的宣传资料,没有密级的,而且是得到了领导同意的。至于打印的资料,有成百份了,但都是工作需要。
问:你在之前的采访当中说,你妻子在4月份的时候提交了你和HR的录音,为什么直到这个时间点才交?
李洪元:4月16日,检察官第一次来找我,我才得知华为的HR何某说我敲诈勒索30万,这是我被抓的原因。第二天我见到我的律师,让她转告我的妻子去找录音,并在4月把录音交给了检察机关。
问:有人质疑你当初的举报动机不单纯,你怎么看?
李洪元:社会的运行规律是主观为自己,客观为别人。通过为别人提供价值来实现自己的价值。举报这个事情本身对公司是有积极作用的,甚至某些时候还设置了奖励和对当事人的保护措施。因此想通过举报获得一个和高层对话的机会,并不违反道德和法律。
问:你现在还有什么诉求?
李洪元:我还是希望和华为沟通,最好是任总能够亲自来和我沟通。
来源:北京日报微信公众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