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北京11月7日电/近年来,随着电力市场化改革不断深化,竞争性环节电力价格加快放开,现行燃煤发电标杆上网电价机制已难以适应形势发展。经过多年发展,我国加快推进燃煤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有利时机也在不断累积。应着力构建市场化价格形成机制,平稳有序放开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加快形成能够有效反映电力供求变化、体现煤电功能作用的价格信号,使市场机制作用得到更大限度的发挥。
近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了《关于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形成机制改革的指导意见》,明确自2020年起,将现行燃煤发电标杆上网电价机制改为“基准价+上下浮动”的市场化价格机制,同时取消现行煤电价格联动机制。此举意味着我国电力价格市场化改革向前迈出了一大步。
早在2004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建立了燃煤发电标杆上网电价和煤电联动机制,首次公布了各地燃煤机组发电统一上网电价水平,并在以后年度根据发电企业燃煤成本变化适当调整。从运行情况看,这一机制已经成为上网侧电价形成的重要基准,对规范政府定价行为、促进不同类型上网电价合理形成、优化电力行业投资、引导电力企业效率改善、推动电力上下游产业健康发展都发挥了重要作用。
近年来,随着电力市场化改革不断深化,竞争性环节电力价格加快放开,现行燃煤发电标杆上网电价机制已难以适应形势发展。例如,在电煤价格高位运行时,电力供求却相对宽松,二者走势背离等因素导致的电价影响因素趋于复杂,缺乏弹性执行机制的“标杆价”很难适时适度地做出反应。又如,上网标杆电价很难反映出电力企业的成本变化,发电企业对技术改造和效率提升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大大减弱,这不利于电力上下游产业协调可持续发展。
经过多年发展,我国加快推进燃煤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有利时机也在不断累积。
从政策层面看,党中央、国务院在关于电力体制改革和价格机制改革相关文件中明确提出,要坚持“管住中间、放开两头”,有序放开输配以外的竞争性环节电力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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