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从维护香港繁荣与稳定的角度出发,必须堵住国家安全的法律漏洞。但客观上香港特区无法靠自身能力解决问题,一方面是因二十三条立法长期被妖魔化、污名化,无法在短期内有实质推进;另一方面是现行法律中的有关规定长期处于“休眠”状态,难以有效执行。不仅如此,在维护国家安全的力量配备和执法权力配置也存在明显“短板”,如果中央再不采取必要的手段,漏洞不单永远不可能补上,反而会越撕越大出现灾难性后果。
基于对总体形势的把握,中央果断作出建立健全香港维护国家安全法律制度与执行机制的决定。需要强调的是,世界上任何国家,国家安全立法都属于国家层面的权力,是中央的事权。全国人大的“决定”,权力来源于国家宪法,是对基本法实施行使监督权的体现,这也与香港基本法有关规定是一致的,完善了特区与宪法和基本法实施相关的制度和机制。“决定”通过之后,将和基本法一道,在香港拥有最高的法律地位。不存在所谓的“越权”之说。
没有安全的发展环境,就不可能有美好的未来,这是一个放诸四海、颠扑不破的道理。其实,香港本来拥有十分好的基础,得天独厚的政治条件与地理优势,长期都是区域内的发展“龙头”。但自一四年非法“占中”以来,到去年的修例风波以降,固有的优势遭到严重破坏,发展也面临每况愈下的趋势,即使中央提供大量惠港政策,也于事无补。当中根本的原因在于国家安全受到破坏,社会无法有稳定的发展空间。
可以预见,在全国人大进行立法的期间,香港可能会遭遇到一些“阵痛”,外国势力与乱港分子必定会作出疯狂反扑,社会也可能重现去年黑暴最严峻的形势,但这都是中央早已预见到并有所准备的。一旦法律完备,困扰香港多时的问题得到解决,香港必将迎来更加美好的未来,这正是绝大多数港人的最大期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