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北京4月30日电/据新华社报道,为高标准完成国务院在自贸区内“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任务,4月29日,大连自贸片区正式推出《符合性认证服务管理暂行规定》。
据了解,该举措是以“充分信任企业、认可其守法意愿”为前提,强调企业在经营过程中的主体责任,以服务促进企业自我约束、诚实守信。并对对标国际,探索完善简约透明的行业准入规则,进一步扩大企业经营自主权,创新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推进投资自由化均具有积极地推动作用。
此次推出的《符合性认证服务管理暂行规定》,根据告知承诺事项规范编制“符合性认证”标准文本,由风险点和关键控制点组成符合认证清单。采取“自我认证、伴随认证、事后认证”等三种认证方式,由政府以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中标的第三方公司对经营资格审批的承诺内容进行“符合”认证。认证符合即可经营,监管部门“不干扰”企业。行业管理部门依据管理制度,以数字化信息化手段抽检第三方“符合认证”结果。
同时,用于规范和指导告知承诺制具体工作的《告知承诺制管理暂行规定》也一并通过。该规定将告知承诺分为三种类型,即:“已完全具备条件”“尚未完全具备条件”和“容缺受理”。前两个类型是国务院文件中明确规定的,共有区级涉企行政许可事项22项。“容缺受理”是为了扩大告知承诺范围,将除22项以外的所有47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都实行告知承诺。
《告知承诺制管理暂行规定》要求行业主管部门在综合考虑申请人的诚信情况、市场风险、承诺内容、监管力量等多种因素后,在2个月期限内,履行对承诺情况的检查责任。如果企业没有按承诺时限提前开始经营,将按有关规定处理。并且,企业将不再享受告知承诺制的便利,失信行为记入信用体系,一并进行多方制约。
下一步,大连自贸片区将继续深入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确保圆满完成国务院在自贸区内“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