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北京2月20日电/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适应新形势、把握新特点,推动由商品和要素流动型开放向规则等制度型开放转变。那么,何为规则等制度型开放?为何要推动制度型开放?该怎样推动制度型开放?这些无疑是理解这一新精神必须解答的三个问题。
读懂两个关键词
经济日报发表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徐杰文章分析,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到的“规则等制度型开放”包括两个关键词。第一个关键词是“规则”,主要指的是以两国或多国间经贸规则为主的制度。跨国经贸规则有多种分类。按照涵盖国家的数量,可以分为双边规则、区域性规则和多边规则。按照规则针对的对象,可以分为贸易规则(包括货物和服务贸易)、投资规则和货币规则等。按照规则的内容,可以分为规则的管理模式(如负面清单或正面清单)、文本和具体条款(如知识产权保护、环境保护)等。
另一个关键词是“制度型开放”,主要指一国规则等制度与他国相应制度之间开放透明,并在竞争中调适或变革,实现制度的国际化融入。通过改革来促使本国制度升级,融入国际通行的经贸规则并做出应有的贡献。制度升级的方向是更加有助于贸易和投资便利化,更加符合可持续发展理念,更加公平和公正,更加有利于合作共赢。
制度型开放至关重要
文章认为,过去40年里,中国的经济增长正是伴随着一系列制度、商品和要素开放,进而倒逼改革来实现的。自1978年以来,中国经历了数次重要的改革,都是与开放分不开的。金融业的开放,倒逼着效率低下的金融机构浴火重生;制造业的开放,倒逼着制造企业奋发图强;资本的流入和流出,倒逼着中国的营商环境快速完善。
可以说,规则等制度是国家间进行贸易和投资活动的契约,决定着商品和要素流动的潜力空间。如果制度型开放不足,那么商品和要素的开放也将是不全面、不深入、不持久的。
当前,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过去40年以商品和要素为主的开放红利已经释放得比较充分。中国经济从高速度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呼唤更高水平的对外开放。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未来的开放格局要在过去40年的基础上攀上新高度。当前急需通过新一轮制度型开放,将中国开放的大门“越开越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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