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北京2月16日电/从智能家电、高科技年货,到电商下乡、社交媒体过大年等,随着信息产品和信息服务不断推陈出新,从城市到乡村,春节期间我国信息消费一派红火景象,释放着前所未有的新动能。
近年来,信息消费已成为创新最活跃、增长最迅速、辐射最广泛的新兴消费领域之一,年均增速都在10%以上,已达到5万亿元规模。伴随着消费升级,信息消费自身结构也在发生变化,日益呈现高端化、智能化、泛在化趋势,其热点逐步从智能产品向更高品质的网络文艺、在线社交、远程教育等空间延伸。春节期间,互联网虽然在一定程度上淡化了传统年味,却见证了社交类短视频平台用户规模迅速增长。新的社交形态出现,顺应了大众对回归传统新年走亲访友的年味期待,也体现了信息产业以居民消费需求变化为导向的顺势而为,信息消费结构正加快从以产品为主向以服务为主转型。
随着信息消费逐步深化,线上和线下融合发展的本质更加凸显。在移动互联网时代,不受时空限制的电商蓬勃发展,线下实体店遭遇更大挑战。但我国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仍保持增长态势。一方面,实体店拥抱互联网,转型新零售迫在眉睫;另一方面,电商获客成本、营销成本居高不下,长距离奔袭配送成本高、周期长,走向线下也是必然,比如近年来风头正劲的阿里盒马鲜生、京东7fresh等。显然,运用移动互联网、人工智能等技术,实现线上线下融合的新零售将会主导市场,从而打开信息消费的更大空间。
信息消费的可持续发展,离不开平台的有力支撑。好的信息平台能够挖掘产业升级新动力,激活消费升级释放出的潜在需求,实现产业结构持续优化和升级。即将到来的5G高速信息化时代,将让数据资源得到真正有效的整合。同时,随着下游智能硬件终端空前的加速扩散,平台内容的分发方式也将从手机终端APP分割式分发,变成“去中心化”智能硬件全覆盖式分发。平台可以通过与智能传感设备连接,随时获取用户的需求信息,并针对用户需要提供精准的个性化供给,减少企业不必要的投资与生产成本。同时,“去中心化”能让每个参与者都变成投资与受益者,改变价值交换模式,进而改变生产关系和商业模式,并创造出新的就业机会。
不过,在消费者与信息消费平台交互深入的过程中,必须解决好个人信息安全等问题。当前出现的“大数据杀熟”等现象,就是某些互联网企业利用消费者个人信息数据对老用户实行价格歧视的行为。利用消费者的个人信息数据,平台不仅能实现“一级价格歧视”,还为不法分子的信息诈骗、人身攻击等违法犯罪行为埋下隐患。因此,如何在信息高度整合的时代保护用户信息安全,需要监管部门提前做足准备、划好红线,同时也需要消费者提高警惕,从而使大众受益于而非受害于全民信息消费的时代。
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韦欣(北京大学经济政策研究所助理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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