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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岸企业家圆桌”分论坛现场(中评社 李娜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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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探讨打造两岸共同市场的方式与步骤。第一,打造两岸共同市场既要立足于现有合作机制,又要有更前瞻性的创新思维。两岸协商恢复后应着力推进ECFA 2.0版,大幅提升两岸货物贸易与服务贸易自由化水平;然后循序推进关税同盟和两岸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打造两岸共同市场。第二,务实灵活安排。确定总体目标后,根据两岸关系发展形势分阶段、分领域以不同方式加以务实灵活推动:第一步,可由两岸民主协商方式确立建立共同市场的总体方向和基本框架,然后成立各个领域的研究平台或机制进行讨论,达成共识或共同意见后由两岸确认并推动;第二步,两岸可签署各领域具体协议,建立相应专业化合作平台逐步推进。同时,可结合落实同等待遇,在就业、市场准入、资金流动、基本公共服务等领域逐步使台胞、台企在大陆享有同等待遇;条件成熟后双向实施同等待遇;第三步,中长期推进关税同盟、货币一体化与经济政策协调机制,实现两岸共同市场。
3.构建两岸共同治理机制与平台。从欧盟经验看,欧盟在推动经济一体化过程中逐步建立起完善的机构设置,形成了多层次、多元化的权利平衡与利益协调分配机制,为跨界治理提供了制度基础。两岸在ECFA架构下成立的两岸经济合作委员会,是两岸首个共同组成的机构,为两岸共同治理的雏形,但随两岸两会协商停摆而无法运作。两岸经济合作委员会还存在功能较单一、协商层级相对较低等问题。打造两岸共同市场需要建立更高级别、更为专业的共同机构与平台,以决策、运行、协调和共同治理共同市场的运行。打造两岸共同市场过程中,两岸应建立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和汇率政策等协调机制,以减少两岸政策方向差异带来的市场干扰。
4.深化两岸产业融合发展。以欧盟经验与教训看,近年来欧洲各成员国因为产业布局的变动,导致欧盟各国获利不均,传统贸易强国开始分化。两岸产业在打造共同市场中若无法化解竞合问题,将直接影响两岸利益分配效果,不利于增进共同利益。两岸应深化产业合作,特别是构建两岸产业政策协调机制,促进两岸产业进行供应链、价值链合作,联合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创新产业集群。
5.在局部区域率先推动两岸共同市场试验。在当前两岸关系形势下,可考虑在特定地区和领域进行两岸共同市场试点。如结合大陆自由贸易试验区特别是福建省自由贸易试验区与台湾自由贸易港区(或“自由经济示范区”)对接,在两岸局部地区实现贸易自由化、便捷化,以及资金、人员等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实施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化、便捷化,率先试验两岸融合发展的共同治理模式。大陆设立的两岸产业合作示范区,可在有效监管前提下扩大对生产要素流动的自由度,将台商与大陆产业、“一带一路”建设更有效结合。扩大两岸城市合作,尤其重点对台胞和台商实施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促进台胞与当地经济社会的深度融合,等等。
(后援记者:海涵 武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