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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现场(中评社 徐梦溪摄) |
一、建立健全新型监督管理体制机制,让“主体地位”更加巩固。建议中央有关单位研究出台加强司法权力运行监督管理的指导意见,各地从本地区本单位实际出发,研究细化与办案质量效率相挂钩的考核制度,破解监督管理难的问题,进一步夯实法官检察官办案责任。
二、加快逐级遴选、经费审批等政策措施配套完善,使司法系统运行平稳顺畅。建议中央有关单位研究完善人财物省级统管配套政策,推动解决干部管理、经费使用等实际困难;就完善遴选制度提出要求,请各地结合实际,研究建立规范化、常态化员额增补机制,确保人才辈出、基业长青。
三、推进职业保障政策落地落实,全力保障司法人员的获得感和荣誉感。建议有关部门系统梳理已出台的改革政策措施,重点就法官、检察官有关职业保障政策等的落实情况开展督查指导,扎实推动问题解决。压实法院、检察院改革主体责任,对未落实的政策措施列出清单、明确责任、挂账推进,确保各项改革政策落到实处。
四、强化法院检察院内部挖潜,向科技“要”司法能力。建议各地进一步深化内设机构改革,综合考虑案件类型、繁简程度等因素,建立健全分工协作、优势互补的新型办案团队。研究部署司法体制改革与智能化建设双轮驱动,把制度优势与先进技术结合起来,破解“案多人少”、监督管理难等问题。
(中评社报道组:徐梦溪 林艶 张爽 张心怡 后援记者:海涵 实习记者:刘柯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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