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北京12月20日电/据中国经济网报道,近日,银保监会联合央行发布《关于完善商业银行存款偏离度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调整存款偏离度定量考核方法。一方面简化计算方法,将季末月份与非季末月份采用相同的指标计算标准。另一方面将监管指标值由原来的3%调整至4%。
交通银行金融研究中心首席金融分析师鄂永健昨日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从存款偏离度计算公式的修订来看,要求有所放松。3%扩大到4%直接提高了偏离度的上限,季末月份和非季末月份采取同一公式计算,是对季末月存款增长的约束有所放松。
兴业银行首席经济学家、华福证券首席经济学家鲁政委昨日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通知》将存款偏离度的处罚阈值由3%调增至4%。这可能是由于当前商业银行存款增长压力较大,同时考虑到商业银行面临多项新增流动性考核指标,放松指标阈值,有助于缓解商业银行存款偏离度达标压力。
银保监会介绍,2014年9月份发布的《关于加强商业银行存款偏离度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在督促商业银行完善绩效考评体系,约束商业银行违规吸存、虚假增存行为,约束月末存款“冲时点”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结合近年来商业银行业务经营新特点、风险管理新情况,银保监会会联合央行对相关制度进行了完善,形成《通知》。
另外,《通知》还结合近年来金融市场环境、银行业务经营变化,进一步强化绩效考评、合规经营及银行自律等方面的要求;进一步完善监督检查,实施差异化管理,并加大监管措施执行力度。
《通知》要求,银行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应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对存款偏离度不达标银行,区分情节采取有关措施。如对自然年内月末存款偏离度首次超过4%的银行给予风险提示。对自然年内月末存款偏离度超过4%两次(含)以上的银行,自下月起按照《银行业监督管理法》有关规定采取暂停部分准入事项等监管措施,并且作为其年度监管评级参考因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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