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北京8月9日电/据中国经济网报道,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六部门日前联合印发《关于因地制宜发展共有产权住房的指导意见》。2018年,广东省选取了广州、深圳、珠海、佛山、茂名等5座城市试点共有产权住房。截至2020年6月底,全省已筹集共有产权住房6.1万套,供应共有产权住房3.4万套。
共有产权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支持,组织建设单位建设,销售价格低于同地段、同品质商品住房价格水平,并限制使用范围和处分权利,实行政府与购房人按份共有产权的政策性商品住房。
根据广东省的《指导意见》,共有产权住房面向符合当地规定条件的城镇无房家庭(含单身居民)供应。各地应将符合条件的人才、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在粤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居民纳入共有产权住房供应范围。
其实,不少城市都在尝试通过推广共有产权住房,从而解决中低收入群体住房问题。早在2014年,北京、上海、深圳、成都、黄石、淮安等6座城市被确定为共有产权住房试点城市。2017年9月份,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关于支持北京市、上海市开展共有产权住房试点的意见》,支持北京市、上海市深化发展共有产权住房试点工作,鼓励两市以制度创新为核心,结合本地实际,在共有产权住房建设模式、产权划分、使用管理、产权转让等方面大胆探索,力争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试点经验。
消息显示,2020年6月份起,上海市分批启动本市户籍第八批次和非沪籍第二批次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申请受理。据了解,截至2020年4月底,上海市共有产权保障住房已累计完成签约11.5万套。
自2017年以来,北京市大力推进共有产权住房建设,明确了未来5年供应25万套共有产权住房目标。北京市住建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大力发展共有产权住房,满足无房居民家庭基本住房需求,是建立健全首都住房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有力支撑。
专家指出,过去北京房价过快上涨的势头一直为众人关注。近年来,这一势头得到了一定程度遏制,与北京市加大住房数量供给,特别是共有产权住房供给不无关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