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规定,“公共负担”指的是在36个月内,领取一项以上社福超过12个月的移民人士。
多位官员表示,相关社福指的是联邦收入补助、贫困家庭临时援助、营养补充援助计划等现金援助,以及大部分Medicaid服务与多种公共住宅计划。
“公共负担”的认定将会依据多种正向、负向因素。其中一个正向因素为收入是贫穷线的1.25倍。换句话说,个人年收入或四口之家一年总收入,至少分别要达到1万2490美元和2万5750美元,低于此数将被视为负向。
天主教法律移民网络公司负责移民法规事务的惠勒批评,特朗普政府试图绕过国会,实施以个人条件为门槛的移民制度,“这显然是用走后门方式禁止低收入户移民(至美国)”。
移民权益团体全国移民法律中心(National Immigration Law Center, NILC)执行董事殷卡比耶(Marielena Hincapie)抨击,新措施显然是出于种族因素。NILC表示,将采取法律途径,阻止新规定生效。加州及纽约的州检察长也扬言提告。
致力协助美国移民家庭组织“无界线”(Boundless)联合创办人、前总统奥巴马政府时期的移民官员蓝德(Doug Rand)也抨击说:“这是利用行政命令绕过国会,去遂行政府无法透过国会做到的事。”
蓝德认为,新规定目的在于让移民人士放弃他们的合法权利,不敢享用公共福利;“无界线”所做的研究显示,新措施将使签证申请人数减少超过一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