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勿将关爱队“泛政治化”
http://www.CRNTT.com   2022-12-25 22:41:29


  中评社北京12月25日电/据大公报报道,自行政长官李家超提出成立关爱队以来,社会上一直有不少建议和回响,民政事务总署日前正式公布荃湾区和南区关爱队的申请指引,随即引起对关爱队申请条件的关注,一些意见认为对队员的要求太过严格,甚至无限上纲上线,攻击政府针对个别人士云云。这种“泛政治化”的做法,既无视事实,也与公众期望相悖离。

  关爱队全称为“地区服务及关爱队伍”,从名字已能大概了解是从事地区工作的组织。根据施政报告,政府将全港十八区划分成不同小区,广纳地区组织和团体成为小区的关爱队,凝聚各界建设社区,包括青年和少数族裔。关爱队会推展关爱活动,例如探访有需要人士,同时政府也会为其订定管理架构和操作安排,提供部分资源及订立关键绩效指标。

  在本月12日提交立法会的讨论文件中,政府对关爱队的背景有更进一步说明:关爱队会推展关爱活动,例如探访有需要人士,向他们送赠物资;亦会协助处理突发和紧急事故,例如协助庇护、避寒、避暑中心的运作,以及为受事故影响人士提供适当援助等。关爱队的具体工作会因地区需要而有所不同。此外,关爱队亦可协助政府传递信息,幷向政府报告市民的意见。

  概言之,关爱队的功能属于地区服务架构,而成立的的最大目的,其实是政府希望整合现时散落于不同地区的组织和团体,平日处理、反映不同地区的问题,让政府施政更加“贴地”,以至出现重大公共危机,例如像第五波疫情高峰期的情况时,这些民间力量能在政府组织协助下及时展开行动,提高地区治理效能。

  理解了关爱队的成立目的,再来看成为关爱队队员的要求。根据民政事务总署公布的指引,较为引人关注的主要有三点:首先是团体评审准则中,申请者须签署声明承诺确保申请团体、其雇员及成员没有曾经或正从事可能导致或构成任何违反香港国安法或其他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或活动;第二,申请团体过去必须举办或参与过包括民政处防疫抗疫活动、庆回归、庆国庆、国情活动中的其中两类活动;第三,关爱队成员申请者必须没有刑事罪行纪录,幷且同意警方进行刑事纪录审查。

  涉及百万公帑岂能儿戏?<nextpage>

  有意见就认为,关爱队本质上不过是地区服务组织,有否必要用到涉国安、刑事纪录之类的高规格审查?有关爱国爱港的条件方面,李家超曾解释,“爱国爱港是政府希望见到的主流”。退一步而言,如果“爱国爱港”立场都成了“问题”,那么“一国两制”实践的意义何在?难道要让反中乱港分子进入关爱队才是合理的做法?这岂不是荒唐!

  再提另一个问题较少人留意的,虽然说关爱队负责实际执行的都是民间团体,但在管理层面而言,政府是提供了一定资源的,确实点说,关爱队两年经费约为80万至120万元,是一个称不上多,但也绝对不算少的数目。如果要确保政府资源用得其所,以防过去反中乱港分子骑劫区议会一类的乱象再度出现,爱国爱港就不单是为了弘扬主流价值观,也是鉴别应否得到政府资助的最低要求。而如果团体曾经举办或参与过上述的指定活动,则能减省政府审查时的难度。

  至于刑事罪行纪录方面,有人就提出根据《罪犯自新条例》,若判处不超过3个月的监禁或不超过1万元罚款,只要3年内在香港没有再被定罪,其定罪会被视为“已失时效”,因此关爱队不必采用如此严格的要求。

  的确,《罪犯自新条例》列明了对已自新人士的保障,然而,该条例第3及第4条亦列出一系列的“例外规定”,说明在涉及部分专业人士及指定职级的情况下,有关安排幷不适用,例如首长级公务员、司法人员、金融监管机构人员等。而如果留意到早前律政司司长林定国曾在立法会上表示,明年第三季展开的“法治教育领袖培训计划”将招募法律界人士、青少年制服团队,以及关爱队成员作为“培训者”时,应该就能理解政府的要求了。

  关爱队是新事物,在社会上引起讨论无可厚非,但关爱队的核心其实只聚焦于做好地区工作,因此实在不必上纲上线,甚至“泛政治化”地提出一些似是疑非的观点。在“去政治化”的环境下,关爱队才能发挥应有的功能,达到共同建设好香港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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