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聂德权:《国歌条例草案》主要精神是尊重
http://www.CRNTT.com   2019-01-23 14:54:55


《国歌条例草案》今日于香港立法会进行首读及二读
  中评社香港1月23日电(记者 张心怡)《国歌条例草案》今日于香港立法会进行首读及二读。香港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聂德权在动议二读《国歌条例草案》发言中指出,《条例草案》的主要精神是尊重,相信这种尊重精神对市民大众而言是十分容易理解,且很容易做到的。

  聂德权提到,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7年11月4日通过决定,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法》(《国歌法》)列入《基本法》附件三。根据《基本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凡列于《基本法》附件三的全国性法律,由香港特别行政区(香港特区)在当地公布或立法实施。因此,香港特区政府有宪制责任在本地实施《国歌法》。

  聂德权说,考虑到香港的普通法法律制度,以及香港的实际情况,特区政府决定以本地立法形式在香港实施全国性的《国歌法》,充分体现“一国两制”的精神。去年三月就《条例草案》的建议内容概要咨询立法会政制事务委员会,并出席了政制事务委员会于四月和五月举行的两次特别会议听取公众和团体的意见。过去一年,亦多次与政党、专业团体和学者等见面,希望聆听和吸纳各方意见。

  聂德权强调,《国歌条例草案》的立法原则很清晰,就是必须充分反映《国歌法》这条全国性法律的立法目的和原意,即维护国歌的尊严,使市民尊重国歌,同时兼顾香港的普通法法律制度以及香港的实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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