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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怡翔(资料图片) |
中评社香港1月13日电/大华网路报今天“是非集”专栏说,已抵达美国华盛顿赴任外交人员的赵怡翔,终于按耐不住外界对他的质疑和批评,到任后在脸书提出了许多澄清和感言。平实而论,这位“口译哥”因为工作经历尚浅,在政府机关服务又只有二年多,对政府人事法制了解极其有限,八成不知“外交部”为了他的外派,想尽了各种“最不违法”的办法。
据说,“外交部长”吴钊燮原安排赵怡翔以政务职副代表身分派驻华盛顿,此为依据《驻外机构组织通则》第5条之规定,如此“口译哥”将是职务比照简任第13职等的政务官。但这项最为合法的安排建议,并未获得蔡英文同意,想必因为“口译哥”的资历太浅,易招致严厉质疑而作罢。
“口译哥”称他的职称是“一等谘议”,“谘议”在“外交部”属于“约聘人员”,并系依《聘用人员聘用条例》进用的“临时人员”。该条例暨其施行细则第二条均有明定,以契约聘用这类人员须“应业务需要”,而“业务需要”是指“以发展科学技术,或执行专门性之业务,或专司技术性研究设计工作,非本机关现有人员所能担任者为限”。然而,“口译哥”并无显赫的学历,也未知他要执行哪一类“专门性”之业务?在考选部每年举办外交人员特考的情形下,现任外交官竟无一人能胜任的专门性业务?
“外交部”还辩称,“口译哥”担任政治组组长只是对外时另加的职衔,除一切合乎规定外,过去也常有前例。这种说法原则上没错,但问题却出在过去的往例,并没有“约聘人员”对外另加“政治组组长”的职衔。何况,临时人员将如何领导考试及格的正牌外交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