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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王静成建议修订《传染病防治法》
http://www.CRNTT.com   2020-05-24 14:33:08


  中评社北京5月24日电/据澎湃新闻报道,每一次传染病的流行,都是对现有法律和管理制度的一次检验,也是推动法律完善的一个契机。今年两会,全国人大代表、扬州市政协副主席、扬州民革主委、苏北人民医院医疗集团理事长王静成带来的建议是修订《传染病防治法》,包括强调预防和防治结合的作用,进一步完善传染病目录、时效、预警,协调各相关方在法律层面的责权利三个方面。

  1989年颁布的《传染病防治法》历经两次修订,一次是2004年,“非典”暴发促使第一次修订,第二次是2013年。我国目前施行的《传染病防治法》是2013年修订版。

  王静成表示,新冠肺炎疫情是建国以来传播速度最快、传播范围最广、防控难度最大的突发重大公共安全事件,在应对这一事件的过程中《传染病防治法》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也显现出一些需要改进的问题。

  比如,预防及防控结合的重要性不够凸显;传染病管理目录、时效、预警机制,以及相关方在法律层面的责、权、利等,还有待完善。

  王静成提出三点建议,一是进一步凸显“防”在传染病相关工作中的核心和基础作用,强调医疗机构的公共卫生职能特别是传染病防控职能。

  二是,将新冠肺炎正式纳入传染病管理目录分类管理,并明确提升传染病应对等级时的上报时限,以及区别管理甲、乙、丙类传染病的预警制度。

  三是,进一步明确《传染病防治法》与其他相关法律的衔接,明确各级政府重大传染病疫情时的管理权限。

  另外,建议进一步明确传染病防治人员的权利、义务和激励保障措施;增加个人不配合不服从传染病防治的行政、刑事处罚规定,以及,当医疗机构造成一定规模的医院感染或医务人员感染时,也应当算作违法,受到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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