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不断发展完善
文章认为,与时俱进既是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品质,也是党永葆生机活力的源泉。中国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形成、发展和完善,体现了党的制度创新和理论创新,这种制度创新和理论创新是在改革开放的实践中逐步形成和不断发展的。
长期以来,我们党一直强调坚持和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对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作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认识,经历了一个过程。党的十四大报告明确提出,“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同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结合在一起的”“在所有制结构上,以公有制包括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经济为主体,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外资经济为补充,多种经济成分长期共同发展”“在分配制度上,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其他分配方式为补充”。党的十五大报告提出,“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中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非公有制经济是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制度”。党的十六大报告强调,“坚持和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必须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必须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党的十七大报告强调,“坚持和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要坚持和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健全劳动、资本、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制度”。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要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要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完善劳动、资本、技术、管理等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初次分配机制”。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两个毫不动摇”,并明确指出: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支柱,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根基。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都是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这一论断体现了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在中国经济发展和促进就业等方面的作用,以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基本经济制度之间相互支撑的关系。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必须坚持和完善中国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和分配制度,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首次将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纳入中国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提出“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等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标志着中国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也充分体现了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不断完善。
总之,理论来源于实践,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完善,建立在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实践基础上。从发展趋势看,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适应国际形势的复杂多变、中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中某些具体制度也要不断调整和变化,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也要随着实践发展而不断发展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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