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倩羚:国安法变局下的香港青年走向
6月30日上午,香港国安法于人大常委会获全票表决通过,并于当天深夜11时在港府刊宪后正式公布生效。翻阅国安法,不难看出当中对四种罪行——分裂国家罪、颠覆国家政权罪、恐怖活动罪、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安全罪的定义,都有针对去年“黑暴”动乱作出反制的明显意图,而且全方位囊括了反对派在街头、议会与国际游说方面的多条“战线”。例如,恐怖活动罪定义中对“破坏交通工具、交通设施”以及“针对人的严重暴力”等行为的涵盖,显然是对应去年黑暴高峰时频繁出现的“装修”、“私了”等极端暴力行为;又如颠覆国家政权罪中“严重干扰、阻挠、破坏……特区政权机关依法履行职能”的条文,就是为了阻止类似去年5月与今年4月的内会拉布风波重演;而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安全罪提及的“请求对特区或国家实施制裁、封锁”等,则是对以香港众志为首的国际“揽炒”派的当头痛击。
国安法通过后未几,多个激进青年组织旋即发表退场言论——香港众志、香港民族阵线、学生动源等“港独”或“自决”政党先后解散或停止运作。无庸置疑,在国安法的震慑下,煽动青年参与违法暴力行为的头面人物明显有所退缩,但这并不代表“黑暴”动乱的根源——青年问题已经得到解决。在国安法的新常态下,香港青年问题外化为大规模暴力的可能性虽然降低,但同时也面临着更多严峻且复杂的新考验。以下将从街头暴力趋势、青年国家观念、青年上流发展等三个层面,浅析在国安法实施的大背景下,香港青年问题将会迎来什么新的走向。
首先是法案对街头暴力发展的影响。黄营近日掀起的割席退场潮,尤其是一些敏感、极端组织的鸟兽散,似乎击垮了策划动员黑暴的幕后黑手。对于大多数青年而言,头面组织或人物的离场是一个重要的风向标,意味着危害国家安全行为的成本将大幅攀升,日后不能再抱持“法不及我”的侥幸心理,任意在街头挥舞“港独”旗帜,或参与各类打砸抢烧的暴力活动。不过,这些正面的警示效果,始终无法影响少数冥顽不灵的激进分子,反对派青年头目虽然有一定的示范作用,在“无大台”的流水社运下,仍然无法左右个体的政治取向与选择,在国安法生效翌日的“七一”,已有10人因涉嫌违反国安法被捕。再者,上述核心人物的所谓“退出”,只是基于形势变化而作出的策略战术调整,“保存实力、韬光养晦”才是他们的真实企图。可以预见,反对派的公开对抗行为未来将持续减少,但街头暴力并不会就此完全消失,将呈现进一步“地下化”、“去组织化”的危险趋势。此外,出于忌惮国安法的心理,年轻人在街头示威的活跃程度或有所降低,但他们对于中央及特区政府的怒火却没有消解,反而因为法案的生效而燃烧得更旺。这种不满与抵触的负面情绪,虽然暂未通过暴力方式展露出来,但随着其不断积压、加深,不排除会出现井喷式的爆发危机;而今年9月的立法会选举,也有可能成为他们以和平方式宣泄怒火的渠道。隐而不发的街头暴力,无疑增加了监测、应对及反制的难度,于相关部门而言或许是一个更大的挑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