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北京4月16日电/据经济日报报道,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4月16日讯 记者15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2020年1至3月,全国检察机关对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批准和决定逮捕2966人,占审结数的88.6%,较总体刑事犯罪该比例高10.8个百分点。
这一时期,检察机关对移送审查起诉的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案件审结2205人,占需办理案件的76.4%,较总体刑事犯罪该比例高28.4个百分点。其中,决定起诉2130人,占审结数的96.6%,较总体刑事犯罪该比例高7.9个百分点。
同期,检察机关对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案件提前介入侦查数占受理该类犯罪案件数的82.8%,较总体刑事犯罪该比例高79.6个百分点。
从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所涉罪名看,共涉及97个罪名,以诈骗罪和妨害公务罪为主,审查逮捕分别受理1845人、580人,合计占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总数的六成以上;审查起诉分别受理1175人、714人,合计占五成以上。其他数量较多的罪名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受理审查逮捕248人、受理审查起诉148人;寻衅滋事罪,受理审查逮捕207人、受理审查起诉205人;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械罪,受理审查逮捕178人、受理审查起诉141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