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北京3月19日电/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于3月15日表决通过的外商投资法在中国经济立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表明了中国推进改革开放、支持全球化的坚定立场。
经济参考报发表联合国贸发会议经济事务官员梁国勇文章称,如果说国际贸易和投资是全球化的两个引擎,那么发展对外贸易、积极利用外资则是中国对外开放战略的两大法宝。近年来,各国之间吸引国际资本的竞争日趋激烈,作为传统资本输出国的主要发达国家,也纷纷推出再工业化和减税等方面的政策以吸引投资。与此同时,部分国家也以各种名义推出了一些限制国际投资的措施。在这样的背景下,外资政策走向越来越成为中国改革开放的一个风向标。显然,制定外商投资法是新形势下推动中国经济进一步开放的一个关键举措。外商投资法特别强调投资促进和保护,完善投资环境、大力吸引外资、推进对外开放的意图非常明显。
外商投资法将原来的外资三法合而为一,成为规范中国吸引外资和外向型经济发展的一部关键法律。该法对关于外资的一些基本法律问题进行了规范,特别是对实施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做出了明确规定。准入前国民待遇和负面清单管理是国际投资政策领域的新理念。
文章分析,实际上,在外商投资法的制定中,外商诉求和国内立法在多方面呈现良性互动。从具体内容看,一些新增条款明确回应了近年来外界的具体诉求,涉及外资企业在标准化工作、政府采购方面的平等待遇,外资企业在中国国内发行股票和公司债券,依法平等适用国家支持企业发展的各项政策等内容。另外,外商投资法特别注重保护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强调不得利用行政手段强制转让技术。三审稿中还特别增加了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严格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的规定,而最终版本中还专门增加了一条,规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对于外国投资者、外商投资企业的商业秘密必须严格保密。
外商投资法的实施日期确定为2020年1月1日。作为外资领域的一部基础性法律,其实施还需要制定一些法规或实施细则来配套。可以预见,该法的实施将掀起新一轮引进外资的高潮,特别是在新兴行业、关键企业和重大项目方面。同时,该法的实施也将促进中国整个外资政策体系的完善。笔者认为,在外商投资法的基础上,可以基于“负面清单+正面鼓励+竞争中性”的原则对外资政策进行优化,这涉及企业投资、运营两个阶段,特别是后者。
文章指出,实际上,外商投资法的意义已经远远超越了外资领域。内外资一致是外商投资法的立法原则之一,该法对于完善外向型市场经济的基本体制、构建基于竞争中性原则的企业政策体系具有重要意义。外商投资法的一个鲜明特色是对政府行为的约束和对公平竞争的强调,其通过和实施将有助于优化政商关系,形成中国经济多种所有制企业平等竞技、公平竞争的法治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