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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友诗。(中评社 资料照) |
中评社台北3月15日电/针对台籍中国全国政协委员凌友诗日前发表支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及支持“两岸统一”,“内政部”今天发布新闻稿表示,此举已违反“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不得担任中共党政军职务的规定,且凌友诗公开发表统战言论极其不当,决议处法定最高额新台币50万元罚锾。
凌友诗11日在中共政协全国委员会第2次会议第4次全体会议中发表支持两岸统一。凌友诗出生于台湾高雄、16岁移居香港,后在香港大学取得政治哲学博士学位。她曾担任香港特区政府中央政策组高级研究主任,现在是香港中文大学当代中国文化研究中心荣誉研究员。
“内政部”指出,依据中共“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简称中共政协)网站刊登的委员名单显示,凌友诗是以人民团体“中华全国台湾同胞联谊会”代表身分,出任中共政协第13届全国委员会委员,且在3月11日全国委员会第2次会议第4次全体会议中发表演说,违反两岸条例事证明确。
“内政部”表示,依照“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简称两岸条例)规定,台湾地区人民不得担任经陆委会公告禁止的大陆地区党务、军事、行政或具政治性机关(构)、团体之职务或其成员,违者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锾。
经“内政部”查证,凌友诗目前仍保有“中华民国”户籍及国籍,适用两岸条例规定。
“内政部”指出,考量凌友诗所任职务属中共全国性政治机关,在大陆地区具高度影响力,且其在中共政协第13届全国委员会第2次会议第4次全体会议公开发表配合中共统战言论,极其不当,故处以法定最高额50万元罚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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