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海南省关于加快区块链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
为加快推动区块链技术和产业创新发展,加快建设海南自贸区(港)区块链试验区,培育打造“链上海南”区块链产业生态,制定如下政策措施。试行期限为三年,期满后根据执行评估效果进一步修改完善。
一、组建区块链联合创新平台。组建由国内外知名院士、专家、企业家参与的“海南自贸区(港)区块链产业专家委员会”。联合国内外科研院校、企业合作建设全球区块链实验室和区块链联合创新平台,共建区块链联合大学、区块链创新联盟,探索区块链人才培养新模式。(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大数据管理局、相关市县政府)
二、设立区块链产业基金。鼓励省工业和信息产业投资基金按市场化方式发起设立10亿元区块链产业子基金,吸引社会资金集聚形成资本供给效应,为区块链企业提供天使投资、股权投资、投后增值等多层次服务。(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控股有限公司;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相关市县政府)
三、支持区块链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在海南注册落户的企业建设区块链公共服务平台、算力公共服务系统以及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公有链底层平台、企业级联盟链底层平台等区块链基础设施。支持龙头企业探索数字资产交易平台建设,探索资产数字化、数字资产确权保护、数字资产全球化流动、数字资产交易等方面的标准和技术模式,推动数字资产相关业态在海南先行先试。(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大数据管理局;责任单位:省知识产权局、省科技厅、省市场监管局、相关市县政府)
四、推广旅游消费区块链积分。稳步推进基于区块链技术的海南旅游消费积分建设,实现公共交通、酒店住宿、餐饮购物、旅游景区、文化娱乐等领域不同商家消费积分的互通互兑,助力旅游产业各环节企业实现用户共享、营销共推、服务互动,提高用户粘性、降低获客成本、提升服务整合水平,融合“信用游海南”品牌,逐步实现“一链游海南”(牵头单位:省旅游文化广电体育厅、省商务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大数据管理局、省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各市县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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