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邝颂晴勾结境外势力涉嫌违反国安法
http://www.CRNTT.com   2020-10-02 13:36:27


邝颂晴(右)见德国政府人权政策及人道主义援助专员Frau Barbel Kofler(图片来源:文汇报)
  中评社香港10月2日电/据文汇报报道,现身在德国留学的揽炒派中人、“滑鼠娘娘”邝颂晴(Glacier Kwong)近日在社交平台发起联署,要求德国政府向中国政府作出制裁,揽炒派“立场姐姐”何桂蓝亦有转发。多名法律界人士昨日接受香港文汇报访问时表示,有关人等已涉嫌违反香港国安法第二十九条,勾结外国或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的罪行,就算转发亦同样有机会违法,呼吁执法部门从速展开调查及跟进。

  邝颂晴日前在facebook发起联署,称集齐5万个签名后,便会在德国国会就关于制裁中国的听证会上提出制裁中国,又称“靠对话/贸易打开中国,唔止唔work(有效),仲会养大中共嘅胃口”云云。何桂蓝则在fb转发有关帖文,并问大家“签咗未呢”。

  陈曼琪:涉违国安二十九条

  港区全国人大代表、香港中律协创会会长陈曼琪表示,邝的行为已涉嫌违反香港国安法第二十九条第四款,即对中央及特区政府采取制裁、封锁等敌对行为。同时,亦有机会涉嫌违反香港法例《刑事罪行条例》关于煽动意图的罪行,及香港国安法第二十九条第五款,即通过各种非法方式,引起市民对中央及特区产生憎恨,并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由于事态严重,有关执法部门应展开调查。

  马恩国:转发代表认同

  香港法学交流基金会主席马恩国大律师表示,有关人等已涉嫌违反香港国安法第二十九条第四款、第五款,虽然邝身在海外,但按照香港国安法第三十七条,也适用本法,执法部门应作出跟进。至于何桂蓝转发,马恩国指出,转发代表认同此行为,如互相认识,会视为伙同犯罪,可能会被拘捕。

  吴英鹏:应予以追究

  香港法学交流基金会执委、大律师吴英鹏指出,香港国安法第二十九条明文规定,请求外国或者境外机构、组织、人员对国家或者香港特区进行制裁、封锁或者采取其他敌对行动的即属犯罪,且该条立法相当灵活,还包括“以其他形式的支援”等行为,所以也涵盖了以网上发帖、转发等方式实施危害国安的犯罪行为。该罪罚则规定了量刑幅度为3年以上、10年以下的有期徒刑,罪行重大的可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由此也可见触犯第二十九条的罪行属于严重犯罪,应予以追究。

  黄国恩:警应积极跟进

  执业律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黄国恩表示,有关人等公然在网上发起联署,请求德国实施制裁,表证上已符合香港国安法第二十九条的重要犯罪元素,警方应积极跟进此事,并进行深入及详细的调查,甚至作出拘捕及检控行动,以起震慑作用,纠正这股随意在互联网上要求外国政府、外国国会制裁香港特区以至中国的歪风,不能让他们恣意妄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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