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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狂言来港押犯 特区政府:绝不接受跨境执法
http://www.CRNTT.com   2019-10-23 14:47:39


(图源:大公报)
 
  可完全在司法协助以外处理

  对于台方提出以司法协助来处理陈案,特区政府认为只属藉口,与自愿自首无关。过往台方也与其他未有司法协助的地方处理过相类似个案。陈今次自愿自首,又是台方的通缉人士,可以完全在司法协助以外处理。港方提供协助,是基于陈的要求,也必须在台方尊重港方的法律及制度下进行。

  港无足够证据控告陈杀人

  对于台方强调港方可以处理陈同佳的案件,特区政府表示并不同意。特区政府多次重申,香港律政司已就台湾杀人案充分及全面地考虑了警方的调查及全部所得证据,在香港只有足够证据控告陈同佳清洗黑钱罪,没有足够证据控告他其他罪行,包括企图谋杀或所谓“蓄意计划杀人罪”。任意要求检察机关在没有充分证据和法律基础的情况下提出起诉,既不负责任,也不符合秉行公义的原则。特区政府这个立场清晰,并始终如一。

  过去一年多,港方多次表明乐意向台提供合法可行协助,以便台方调查台湾杀人案。特区政府更在今年三月正式向台方提出派代表团到台磋商杀人案的协作安排,但不获正面回应。对台方至今仍然坚持香港无意受理,这不反映事实,特区政府对此表示失望。

  特区政府强烈反对台方妄指陈同佳自愿自首有政治图谋。由始至终,特区政府皆尽力为受害者伸张正义,也认为陈同佳今次顿悟,决定自愿到台,可令公义得以彰显。特区政府相信若台方真心秉持公义,应务实处理,不要将事情复杂化,案件希望可以有所进展。

  “台独”是港暴乱推手

  前保安局局长、行会成员叶刘淑仪认为,台方派人前来香港押解陈同佳,是不尊重司法公义,其目的只是想令特区政府尴尬。她指出,台方执法人员入境香港会被视作普通游客,若于本港进行其他工作会违反入境条件。

  基本法委员会委员梁美芬质疑,如果台湾这次可以来港抓人,是否意味着以后其他国家或地区只要对港人发出通缉令,即便港人的有关行为在香港不属犯罪,也可来港抓人?她又指出,台方在港无权押解疑犯,而押解疑犯要基于司法互助的形式进行,特区政府不应开先例。

  港区全国人大代表卢瑞安指出,台方对待“台湾杀人案”的态度反覆,而台湾当局利用修例事件不断炒作,又曾收留“七.一”破坏香港立法会大楼的暴徒,质疑“台独”势力根本就是香港暴乱背后的主要推手之一,所以才会抛弃法律原则,置公义于不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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