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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2018年7月3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把稳就业作为“六稳”之首为标志,开启了“积极就业政策3.0”的时代。 |
中评社北京2月21日电/面对中国经济稳中有进、稳中有变、变中有忧的局面,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要求,要全面正确把握宏观政策、结构性政策、社会政策取向,确保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中央提出“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是当前我们做好经济工作、保障稳定的重要方面和主要内容。“六稳”的顺序安排与时俱进,具有深刻的政策含义。
经济日报发表中国社科院副院长蔡昉文章表示,总体而言,“六稳”中虽然没有“稳增长”的直接表述,但是,在稳就业这个民生底线和稳金融这个防范系统性风险底线之后,其余“四稳”都是稳增长的内容。因此,把就业放在“六稳”之首,意味着按照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宏观经济政策目标更加强调“保就业、稳民生”。
积极就业政策3.0
文章称,至少在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前,中国劳动力转移配置的市场化程度较低,宏观经济政策调控目标中没有明确的就业要求。自经历了20世纪后期就业冲击和劳动力市场改革后,中央于21世纪初确立了积极就业政策,党的十六大报告提出实行促进就业的长期战略和政策,将促进经济增长、增加就业、稳定物价和保持国际收支平衡列为宏观调控主要目标。此为“积极就业政策1.0”。2008年前后,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我们提出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党的十八大提出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政策内容更加充实。此为“积极就业政策2.0”。
为了从理念上更能强调保障民生的重要性以及解决好就业问题在其中的突出位置,在中央文件以及各种重要政策表述中,一直都是把确立和实现就业目标作为一项民生保障的要求,归入社会政策的范畴。如果说在政策表达中这样处理有利于提高就业政策优先地位的话,在政策实施层面未能把就业政策纳入宏观经济政策体系中,则会导致稳定就业的要求在政策工具箱中的位置不恰当,也就造成稳定就业的措施难以同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等宏观经济政策有效衔接,就业目标的优先序也容易在政策实施中被忽略。
以2018年7月3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提出“做好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工作”要求,并把稳就业作为“六稳”之首为标志,开启了“积极就业政策3.0”的时代。这样,通过对积极就业政策在政策工具箱中位置的调整,即把实现充分就业的目标以及劳动力市场各类信号纳入宏观经济政策抉择中予以考量、决策和执行,积极就业政策才可能真正落实,宏观经济政策目标和底线才更加清晰且可操作,民生得到更好的保障。
认识就业指标及现状
文章分析,最重要的劳动力市场指标是失业率。长期以来,中国统计发布城镇登记失业率数据,但是,该数字长期稳定在4%左右,变动幅度极其微小,也意味着其对劳动力市场变化不敏感。由此我们可以将其视为不受周期性因素影响的自然失业率,即结构性失业率和摩擦性失业率之和。至于国际劳工组织建议的城镇调查失业率,在20世纪90年代末和21世纪初经历过大幅攀升之后逐渐得到改善,自2008年之后稳定在5%上下的水平。
在积极就业政策1.0版和2.0版的执行中,之所以对劳动力市场冲击作出及时反应的政策手段,始终未能在宏观经济政策工具箱中得到充分体现,一个关键的制约就是失业率等劳动力市场信息不健全,有时还难以解释。通过准确理解城镇登记失业率与城镇调查失业率,并通过这两个指标及其关系认识当前中国的劳动力市场状况,我们可以看到,第一,中国劳动力市场已经具备了典型的指引性指标,以及据此作出反应的劳动力市场行为,都为宏观经济政策决策创造了条件。第二,迄今为止中国经济处于充分就业状态,尚无需出台大水漫灌式的刺激性宏观经济政策措施。
在具有劳动力剩余特征的二元经济发展时期,中国城镇劳动力市场遭遇的最大的也是最后一次冲击,始于20世纪90年代中期,其影响延续此后大约10年。在21世纪第一个10年中,随着劳动力供求关系发生了根本性逆转,二元经济发展特征逐渐式微,中国经济进入了全新的发展阶段。在2008年前后,一系列经济发展指标和劳动力市场指标如失业率等,不仅发生了数量上的变化,也发生了性质上的变化。
直接观察和计量估计都表明,至少在2008年之前,4%左右的城镇登记失业率总体处在自然失业率水平上,因而,较高的调查失业率与相当于登记失业率水平的自然失业率之间的差,则是对宏观经济更为敏感的周期性失业率。并且,由于农民工不能享受城市的失业保险,一方面无力承受在城镇处于失业状态,另一方面可以依托承包地(农业)这个剩余劳动力蓄水池,由此,他们一旦离开工作岗位通常会返乡务农,所以他们的劳动力市场状况既不影响自然失业率,也不影响周期性失业率。而当时城镇户籍人口的就业常常受到政策保护,积极就业政策也取得了较好效果,所以,除了就业冲击最严重的2000年前后,周期性失业率并不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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