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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票赞成民进党团所提“维持《食安法》现行条文”。(中评社 郑羿菲摄) |
中评社台北12月24日电(记者 郑羿菲)“立法院”院会24日下午处理《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中国国民党、台湾民众党、时代力量党团都提案修法食品应清楚标示未含瘦肉精(乙型受体素),经过四轮表决后,民进党以多数否决三个在野党团的提案,并以59票赞成民进党团所提的“维持现行条文”。绿委林淑芬、刘建国则依旧保持出席但弃权的立场。
蔡英文在8月底宣布明年元旦开放含瘦肉精美猪、30月龄以上美牛进口,引起社会高度关注,民进党的立场一直踩在“若标示莱剂,恐有贸易障碍之嫌”,而不愿修食安法强制标示食品有否含莱剂。对此,台湾有80家猪肉进口业者因这段期间营业受到非常大的影响,在12月初纷纷站出来宣告“主动标示无莱剂肉品”。虽“行政院”表达“乐观其成”,但绿营仍不愿修法。
国民党、台湾民众党、时代力量党团都分别都提出食安法修法草案,其中第22条都要求食品及原料的容器或外包装,应以中文、通用符号明显标示是否含乙型受体素(莱克多巴胺);而民进党团则提案维持现行条文,不做修正。
“立法院”院会24日下午表决,民进党以人数优势三次否决国民党、台湾民众党、时代力量党团的修法提案,并以59票赞成、45票反对、2票弃权通过民进党团提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