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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中文大学当代中国文化研究中心荣誉研究员凌友诗(中评社图片) |
中评社北京8月8日电(记者 束沐)第十三届全国政协委员、香港中文大学当代中国文化研究中心荣誉研究员凌友诗在“第二十八届海峡两岸关系学术研讨会”上发表观点称,1949年新中国成立,代表的是一个新的政府、新的政权的成立,而并不是一个什么另外的国家。“世界上祇有一个中国”,这句话不仅意味着在当今的世界没有两个中国,没有一中一台,而且从古到今也总只有一个“中国”,中国的主权从来完整统一没有分裂。
凌友诗自述,今年两会,她在人民大会堂做政协委员大会发言时,特别以中国现当代史为背景,谈海峡两岸的分裂分治以及对祖国早日统一的期望。因为她感到自己有一段特殊的经历:对台湾的政治有长期的研究;移居到香港后在香港完成高等教育,毕业于香港大学哲学系,其后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担任政策研究室高级研究主任多年,对香港回归后文化社会政治也有一定的了解。2003年开始她又在福建省担任政协委员,2013年起担任全国妇联执委,以这样两岸三地的经历和学术背景,凌友诗感到自己可以有一个更客观超然的角度来说这个话题。
凌友诗说,在习近平主席今年1月2日庆祝《告台湾同胞书》发表40周年讲话提出两岸和平统一的目标以后,她更感到站出来支持习主席的号召,说一点良心话,是责无旁贷的。九分钟的发言,意外的获得全体政协委员十三次掌声,这让她深深感到两岸统一是中华民族共同的感情。
凌友诗指出,“中华民国”在语意上可以有两种意思。一个是从国际法来看,中华民国具有独立的国际人格;一个是从国内法来看,中华民国是一个中央政府,一个政权。这两个意思在绝大部分国家二而为一,可是现代中国在内忧外患中建立起来,内战频仍,政权更迭,这两重意思却有可能分开。“中华民国”作为国内法上的一个政权却未必同时具有国际法上作为一个“国家”的资格。台湾当局要改旗异帜、制定国号、加入联合国、成为世界上一个独立的国家,机会甚微。但是要用“中华民国”长期拒绝统一,或是改变1911年成立的那一个“中华民国”的内含,而使“中华民国”作为一个异于1911年旧政权的新政权,和国际法上的国家的意涵重新统一起来,却并不困难。因此,“中华民国台湾是一个主权独立的国家”、“中华民国国民”、“中华民国护照”等语的意义以及它的法律身分,需要仔细分辨。由于与它相互竞争、主权交错的另一个政权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故须同时并列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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