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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全国人大常委会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委员陈端洪(中评社图片) |
中评社北京6月23日电(记者 张爽)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全国人大常委会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委员陈端洪对中评社表示,但凡我们把香港看成中国主权之域,把中国看成一个主权国家,都不会为有国安法而惊讶。香港国安法的制定之所以特殊,理由无非两点:一是实际情况特殊,二是宪制特殊。因此评价草案的标准可分为三个层次:一个是国际法及各国一般做法;二是香港的实际情况;三是基本法。综合这三个方面可以看出,全国人大及常委会设计的港区国安法草案堪称高明。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20日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闭幕,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负责人会议期间所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草案)》的说明摘要当日公布。
以下是问答全文:
中评社:您如何总体评价这一草案?
陈端洪:首先得声明一点,目前只有草案说明,草案并未公开,所以只能通过说明来谈草案。
目前媒体上已经有种种观点,我想现在再谈看法就不能不反思评判这些观点。可我向来不想作一个综述型学者,故而提出一个问题供大家思考:根据什么标准来评价草案?这是一个前提性问题,很多时候人们之所以争执,是因为各自所持标准不同。
谈到标准,我不由想起当年关于行政长官普选方案的讨论。那时候言必称国际标准。那么,关于国安问题,为什么不谈国际标准了呢?有人可能马上会反问:存在国安国际标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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