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香港4月20日电/全国侨联副主席、中国和平统一促进会香港总会理事长卢文端在《文汇报》撰文表示:反对派所谓“两办无权论”的要害,就在于将香港视为一个独立的政治实体,不承认基本法第十二条关于香港直辖于中央人民政府的规定,无视中央对香港有全面管治权,对基本法的实施有宪制的监督权。“两办无权论”是十分恶毒的误导,其目的是去中央化,在宪制理解上造成“中央权力不及香港论”,由此构成香港与祖国分离的理论基础,必须予以揭露。中联办发言人接受媒体查询的谈话,清楚讲明“两办”依据中央授权履行职责,有权力也有责任对香港事务发言发声,过去如此,现在如此,将来更是如此。这是任何人都改变不了的现实。
港澳办和中联办发言人近日发表谈话,谴责反对派议员恶意拉布,违背誓言,及涉嫌触犯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反对派以所谓“两办无权干预香港内部事务”之说进行狡辩对抗。
“两办”有权责执行中央管辖香港权力
反对派所谓“两办无权论”的要害,就在于将香港视为一个独立的政治实体,不承认基本法第十二条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个享有高度自治权的地方行政区域,直辖于中央人民政府”的规定,无视中央对香港有全面管治权,对基本法的实施有宪制的监督权。对此,中联办发言人有两点论述:
其一,香港特区享有的高度自治权,包括立法权,均来源于中央授权,中央作为授权者,对于香港特区的高度自治权拥有监督权。
其二,“两办”是中央授权专责处理香港事务的机构,有权代表中央政府行使监督权。“两办”行使监督权,不仅是履职尽责的需要,也是宪法和基本法赋予的权力。
事实上,自香港回归以来,港澳办和中联办(包括当年的新华社香港分社),一直都有就涉及中央与特区关系事务、基本法正确实施、政治体制正常运作和社会整体利益等重大问题,行使监督权,公开表达关注,表明严正态度。这早已是香港社会众所周知的事实。
反对派的“两办无权论”是十分恶毒的误导,其目的是去中央化,在宪制理解上造成“中央权力不及香港论”,这是将香港与祖国分离的理论基础,必须予以揭露。
基本法第12条明确规定香港直辖于中央人民政府,而国务院港澳办和中联办就是中央人民政府管辖香港的部门。试问,如果港澳办和中联办不是管辖香港的部门,那么,由什么中央部门来执行中央人民政府管辖香港的权力?
中联办发言人今次清楚讲明“两办”有权代表中央政府行使监督权,不仅是为“两办”履行职责“正名”,而且是要避免社会民意被反对派的“干预论”所误导。
《“一国两制”在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实践》白皮书指出,全国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基本法解释权是维护“一国两制”和香港法治的应有之义,是对特别行政区执行基本法的监督。人大常委会应该考虑对基本法相关条文进行解释,对反对派所谓“两办无权论”的指责釜底抽薪。
郭荣铿滥权阻碍立会履行法定职责
郭荣铿以立法会议事规则作挡箭牌,根本就是一戳就穿。议事规则赋予议员权力主持会议,目的是为顺利选出主席,而非用来瘫痪立法会。按照立法会过往惯例,选举内务委员会主席不过需时10多分钟。郭荣铿却利用主持选内会主席的机会,与其他反对派议员相互配合,在长达半年的时间内阻挠内会选出主席,这还不是严重滥权?
基本法明文规定了立法会必须履行的法定职责。反对派议员令立法会内会长时间停摆,严重影响立法会的正常运作,不仅导致大量涉及经济民生和社会发展的重要立法活动无法进行,而且严重阻碍立法会履行基本法规定的职责。对于实施基本法有监督责任的中央来说,怎么可能袖手旁观?
立法会议员就职时,都明确宣誓拥护基本法,尽忠职守,遵守法律,廉洁奉公,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服务。郭荣铿瘫痪立法会的行为显然已经违背就职誓言,更可能涉嫌触犯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两办”发表声明予以谴责,合情合理合法,既是为了确保基本法的准确实施,保持特区政治体制正常运作,也是维护香港市民的整体利益。
中央坚守基本法强力反制反对派
经历修例风波冲击的香港,正处在回归以来最困难的时刻,许多问题亟待拨乱反正。“两办”就立法会内会问题发表措辞强硬的声明,传达重要信息:中央将更加积极主动监督香港基本法的实施,加大力度推动香港按照基本法的轨道再出发。中联办主任骆惠宁最近发表纪念基本法颁布30周年的文章,特别强调坚守“一国两制”事业初心,坚持依照宪法和基本法治港,显示中央坚守原则底线、坚定宪法和基本法制度自信绝不动摇的决心和意志,确保“一国两制”实践不变形、不走样。对于反对派声称要在9月的立法会选举中取得过半议席,否决政府所有议案,瘫痪政府施政,“两办”的声明实际上也是发出警示:反对派企图通过立法会选举瘫痪特区政府管治,中央必定按照基本法的规定,予以强力反制。
(来源:文汇报,作者系全国侨联副主席、中国和平统一促进会香港总会理事长) |